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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涉疫情人员个人信息?罚!这些疫情防控法律请遵守


2月4日11时许,广州海珠区警方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所在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有人发布多名公民个人信息海珠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于当日先后查获涉嫌侵犯隐私的违法嫌疑人叶某(男)、郑某(女)。
经查,2月4日上午,郑某将多名曾乘坐某邮轮的游客名单(含个人信息)发送给朋友叶某。后叶某又将上述游客个人信息转发至其所在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
目前,海珠警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郑某、叶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个别公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不仅对公民个人及其家庭造成一定影响,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恐慌,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警方郑重呼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不散布他人隐私,切实做到知法、守法,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对侵犯公民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疫情防控中以下法律请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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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佛山、广州日报、南方+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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