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套路!朋友圈里的这些保险,别信!
A-XX保险
1小时前来自iphone客户端
每年存10000元,利息1666元,额外还送100万保额的“大病保险”20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比较……真是不比不知道,比比谁更优,一目了然!全国疯抢,即将停售。
1小时前
消委君 :???
这些出现在
微信“朋友圈”的保险
你敢买吗?
7月28日,青岛银保监局一连公布7张罚单,其中有6张罚单剑指“朋友圈”违规卖保险。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因在“朋友圈”卖保险踩红线受到处罚。
“朋友圈”正逐渐沦为
保险人发布虚假保险产品信息的
阵地之一
这些充斥“朋友圈”的保险信息
到底都有些什么特征呢?
早在2019年1月,银保监会就在《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中明确指出,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的虚假营销信息可大致分为饥饿营销类、夸大收益类、曲解条款类。
包括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
2、夸大收益包括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3、曲解条款
包括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若遇到上述类似情况,请勿轻信,更不要转发。如有疑问,可向相关保险机构咨询或向监管部门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月9日,佛山市消委会曾发布过关于保险投诉的提醒。今年3月中旬到7月9日以来,消委会接到13宗关于某保险公司业务员违规销售“折扣”保险合同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的投诉,涉案总金额高达61万多元。
从投诉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违规销售真实保险,业务员通过承诺返还50%保费的违规方式向客户销售;二是销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保险,业务员通过使用其私刻的公章,并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盖有保险公司“公章”的《方案批复》以骗取客户信任,将所得钱款收归己有。
1、提高风险意识,谨防宣传误导。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如遇到对方承诺高额收益等情况,要保持谨慎的态度。
2、要注意通过正规渠道投保,投保时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
3、投保后,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者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查验保单真伪。
4、一旦发现受骗,也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官方客服电话,同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