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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回家取钱,竟是为了这个?害怕到说话都在发抖!

佛山消委会 佛山消委会 2022-08-01


75岁的赵奶奶抱着“体验”的心态进入养生馆,体验过程中店员不停地向其推销该店的老年养生项目,赵奶奶表示自己身上的钱不够,店员则表示可以陪同赵奶奶回家取钱,并带有一点强迫性质地跟赵奶奶回家拿了现金办理了该养生馆的年卡。

事后赵奶奶表示很害怕这种行为,担心遭到了诈骗,说话都在发抖。赵奶奶儿子得知后非常生气地进行了投诉,要求养生馆全额退款。



消委说法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杨志坚律师分析:本案例的关键是老人是否愿意购买年卡。

1

店员向老人推销过程中带有强迫性跟老人回家取现金办理年卡,这个行为超出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也属于强制交易行为。

2

消费者年纪较大,在购买的过程受到胁迫,且自身缺乏判断力,购买年卡的行为不能反映自身的真实意思。因此老人有权撤销购买年卡的行为。


消费提示


1. 胁迫消费勇拒绝。老年消费者出现胁迫消费时常常因为害怕会折服,要勇于拒绝店员胁迫。即使已缴费,也要及时主动告知年轻亲属或报警处理,尽早取回自己的钱财。


2.低价体验莫轻信。一些美容、保健机构常打着免费体验、低价促销的幌子吸引人们进店,一旦进店体验后,店员便抓住老年消费者渴望健康长寿的心理,不断推销、兜售保健项目。


3. 预付消费留凭证。美容、保健机构经常会出现消费者卡内金额未消费完就进行店铺转让、停止经营的问题。因此,在办理预付费卡时,要留好合同、收据、发票等凭证,并核对商家营业执照与相关凭证的主体名称是否一致。


4. 消费维权要及时。发现上当受骗后,老年消费者在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告诉家人并及时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交易,消费者有拒绝强制交易的权利。

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至一百五十二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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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消委会
编辑:陈彦宋
校审:黄炜
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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