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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饮茶后,老伯花近万元买药!最终却发现......
部分老人
容易被“甜言蜜语”套路从而步入销售人员提前准备的圈套
销售人员在活动上
通过赠送免费的体验项目以及夸大产品效果从而获得老人的青睐并让其消费
可是当老人发现“货不对板”产品功效“名不副实”时维权却变得十分困难
如何避开销售套路,拒绝被“坑”?“君君”教你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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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消委会接诉后,先向张老伯了解具体情况,发现张老伯提供的收据单未盖公章,也无其他证据证明产品确系从该药企购买,于是,佛山消委会建议张老伯先到银行查询3300元的来源,是否从药企公账转入的。经查,张老伯表示3300元是从熊某私人账户转入的,退货凭据也是白条,但提供了当天参观药企的照片。而后佛山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被投诉方联系,负责人表示会进行内部调查,几天后只退还2800元款项,剩余3000元未退;于是工作人员继续与被投诉方沟通,说明张老伯情况,并要求其要重视张老伯的投诉且妥善处理。最终,张老伯于12月14日表示又收到3000元退款,至此,9100元全部款项已退还张老伯。
案例分析
《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第五十五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药企的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并未真实、全面地告知张老伯产品的性能、用途等信息,侵犯了其知情权,因此张老伯有权要求某药企退款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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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消委会编辑:张朗辉校审:周俊良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