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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餐、停车缴费……看到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立马举报→


扫码关注公众号后才可以

停车缴费、点餐、购物

……

烦 烦 烦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针对扫码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中消协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

消费监督工作



答应君君

下回再遇到

强制关注公众号的行为

咱反手就是一个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图源:中国政府网


►第二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图源:中国政府网


► 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图源:中国政府网


► 第十二条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任何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

都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守住法律的底线



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为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个人信息等权益,针对扫码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


消费者可将遇到的此类问题通过电子邮

(ccaxfjd@cca.org.cn)方式向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委托专业维权志愿者对线索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并视情节采取提示警示、约谈劝喻、支持消费者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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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编辑:陈洁茵
校审:李嘉慧
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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