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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周刊№.119|我会发布消费者“知假买假”典型案例

要闻



1月3日,禅城区消委会一行到市消委会交流座谈,围绕健全组织架构和推进重点工作等方面进行交流,并对下一步开展消费教育基地等工作达成共识。


● 1月3日,省、市消委会联合发布新风机比较试验结果报告,提醒消费者根据地区选择购买需求,重点关注风量和净化效率,购买前查看相关指标参数是否标示齐全及了解新风机的安装条件。


1月4日,市消委会和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一行到市检察院座谈交流,并就公益诉讼合作机制达成初步共识。



声音



▲消委会在线(FM94.6每周三、五上下班高峰期播出)


* 1月3日播出“因消费投诉而被公开个人信息”



* 1月5日播出“在商场滑倒受伤了,商场担责多少”



消委说法



1月3日针对消费者“知假买假”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消费者首次购买,有权要求价款十倍赔偿。但教唆他人再次购买,明显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而购买,不属于正常生活消费需要,实务中难以获得十倍赔偿。




往期回顾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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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文诗校审:关雅莲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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