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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周刊№.123|我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要闻
●1月29日,市消委会发布选购烟花爆竹的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注意辨别产品类别再进行选购,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1月30日,市消委会、禅城区消委会联合佛山市婚庆行业协会发出倡议,进一步规范、优化婚庆服务市场,共同营造放心的安全消费环境。
●1月31日,市消委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冬游冰雪世界,注重防寒和规划;老人看重性价比,小心山寨和三无;未成年人红包多,家长注意引导和理财;预制订餐旺,阖家欢聚舌尖安全第一。
声音
* 2月2日播出“代购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能要求赔偿吗?”
消委说法
▲2月2日,针对导游擅自修改景点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行安排。旅行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往期回顾
REVIEW
中消协提醒!春节消费“三注意”→
6980元的“复活丹”成本只要14元,啥来头?
价格飙升!很多已被抢空!“没想到这么火”……
编辑:黄嘉明
校审:周俊良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