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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策新闻 | 黄培明律师应邀在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律师实训班」作主题讲座
5月16日至17日,公司与商事律师实务培训班在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班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诸多委员参与并分享了实务问题。
5月16日上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公司与商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曹志龙律师为学员作了开班致辞。
曹律师鼓励广大律师在《公司法》专业化道路上要「有方向、有路径、有成果」,建议广大律师深入理解并运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五》,更好地服务于营商环境。曹律师希望通过律师的努力,让每一个案件、每一个项目都闪耀着公平、正义的光辉,让法律思维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培明律师以「公司法疑难案例解析」为主题做了讲座。
黄律师从《公司法》疑难案例入手,对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成立,以及决议的无效和撤销,从程序要件及意思合意要件方面作了深入讨论。黄律师对于现行218条《公司法》、91条司法解释熟稔于心,从不同的角度讨论了公司法诉讼中的法律难点,为现场学员答疑解难,提供了很多有益的思路。
会议主持人、公司与商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屠磊律师结合学界及司法界的意见,从公司决议未成立与撤销的区别、未成立之诉的原告范围等方面与黄培明律师及现场参加培训律师们进行了交流。
讲座后,参训律师热情不减,继续与黄律师讨论实务中遇到的《公司法》疑难案例,黄律师耐心地与学员们互动交流,答疑解惑。
编辑 | 孙寒琪 (正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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