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姓宰相有几人(上)
请关注本公众号
宰相,从字面意义上看,宰,主宰;相,本义是辅佐。宰相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一种通称。有史学家对“宰相”作出明确的定义:“宰相”不仅要具有能与皇帝讨论政务的“议政权”,还要能监察百官执行政务的“执行权”。宰相除了是一种职官通称之外,还是一种制度。在不同的朝代,宰相有不同的官职对应,先后出现过:相国、丞相、大司徒、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尚书左仆射、同平章事、内阁大学士等多达几十种官名。
在历史上,有妇孺皆知的诸葛亮、曹操这两位三国时期著名丞相,可谓 “一人之下,万人之下”,都是一时叱咤风云,对中国历史产生较大影响的人物。在明代,有被后世誉为“明朝第一宰相”的张居正,还有我们叶姓“两入中枢,独相七年,首辅四载”的叶向高,他们都是赫赫有名的“宰相”。那么,问题来了,“丞相”和“宰相”是一回事吗?有什么区别吗?事实上,丞相和宰相并非一个概念,二者是不能一视同仁,它们之间有很大区别。
丞相是正式官职,是一个明确的官位职称;而宰相是一种通称,是对那些辅佐皇帝处理事物者的口头称呼,并非具体的官名。“丞相”一词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设置相国的职位,用以辅佐国政,然而相国和丞相不是一个职位。丞相是相国的副手,后来随着历史发展,丞相渐渐侵蚀相国的权利。在战国后期,丞相正式取代相国成为辅政大臣。当然丞相也不是历朝历代都有的,比如西汉哀帝就将丞相改叫“司徒”;明朝后,正式废除了丞相这一官职。而宰相与丞相出现的时间大致相同,早在春秋战国的《庄子》一书中,就已经有了宰相的记录。归纳一句话:丞相一定是宰相,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本期介绍叶姓宰相5位,分别是:春秋时期令尹兼司马叶公,南宋尚书左仆射叶颙,南宋右丞相兼枢密使叶衡与叶梦鼎,明代三朝首辅叶向高。
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兼司马:叶公
叶公(约公元前550~约公元前468年),姓沈,名诸梁,字子高。春秋时期楚公族后裔,官拜楚国令尹兼司马(相当于宰相兼总司令),不仅是蜚声春秋政坛、楚国朝野闻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是思想家、古水利专家。
叶公是全世界叶姓华人公认的始祖,也是担任叶邑行政长官最早的文字记载。公元前524年(楚平王五年)沈诸梁受封于楚国方城外的重镇——叶邑(今河南叶县旧县镇),担任邑尹(县令)。由于楚国邑尹皆称公,所以史称叶公,又因食采于叶邑,子孙便“以邑为氏”,改叶氏,尊叶公为叶氏鼻祖。
叶公担任叶尹期间,励精图治,勤政爱民,特别重视发展农桑,兴修水利,造福百姓。他带领当地民众开展大规模的治水活动,修建了与现代水库相类似的大型工程---东陂与西陂,比战国时期著名的都江堰还早200年。
叶公治叶政绩显赫,“方城之外莫不欣戴”,也使得当时在中原周游列国的孔子专程慕名拜访,留下了“近者悦,远者来”的千古佳话。叶公与孔子对“直躬”的论述,可以得知叶公是以德法相兼,具有倡导法治色彩的治国理念,比荀子、商鞅、韩非子等法家的系统观点还早一二百年。
叶公在国家危难之时力挽狂澜,平定内乱,立了卓越功勋。公元前479年(楚惠王十年),楚国发生白公胜叛乱,叶公举兵平叛,扶持惠王复位,在危难之中亲自担任令尹兼司马二职。
叶公虽有存国之劳,却不享存国之利。在平定叛乱后的一段时间里,叶公以大局为重,不谋私利,选贤任能,将令尹之职让给子西之子宁,将司马之职让给子期之子宽,尔后归居叶邑终老。激流勇退高风亮节,德高望重名震古今。
叶公忧国忧民,临终还留下遗嘱《叶公之顾命》:“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身边的爱妾)疾庄后(废正妻皇后),毋以嬖御士(身边的宠臣佞人)疾庄士、大夫、卿士(陷害善良)。” (西汉戴圣编《礼记·缁衣》)据《周礼》规制,叶公去世后即被立祠享祭。卒葬叶邑城外西北三里的澧水之滨。如今在叶县旧县镇澧水南岸地占地42亩的“叶公陵园”,包括“叶邑故城”,已于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宋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叶颙
叶颙(1100-1167年),字子昂,兴化军仙游县人(今福建省仙游县大济镇古濑村人)。叶宾玄孙,叶顗弟。南宋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
绍兴二年(1132年)张九成榜进士。初授广东南海县主簿兼代理县尉,缉盗有功,升任江西贵溪县、上虞县知县,革新赋役,惩处豪强污吏,有政绩,贺允中荐为将作监簿,调任处州、常州等州知州。时金兵犯境,叶颙积极筹备军饷,不到一年就筹得缗钱20万。召为尚书郎,迁右司谏。孝宗即位,任用直言敢谏之臣,叶颙被提升为吏部侍郎,权吏部尚书。积极为宋廷举荐人才,建议改革选官制度,撰编《七司条例》一书,孝宗定为法令刻板公布。乾道元年(1165),迁端明殿学士,拜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以“清廉公忠”为办理朝政要则,体恤民情。孝宗以为“清德”之臣,擢为知枢密院事,未上任,又进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兼国用使参政,同知国用事。乾道三年(1167)罢相,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同年在归途中病逝,终年68岁,赠特进少师,谥正简。葬于善化里(今仙游县大济镇乌石村)。
《宋史》记载:“颙为人简易清介,与物若无忤,至处大事毅然不可夺”,“自初仕至宰相,服食、僮妾、田宅不改其旧。”并论曰:“叶颙清俭正直”。南宋理学家林光朝(1114—1178年)闻叶颙逝世,作《丞相特进观文南阳公挽词》:“一相频虚位,千龄要实才。庙谟从此定,边锁未应开。东阁尝先到,西州重一哀。传家惟俭德,何处著楼台。”
南宋右丞相兼枢密使:叶衡
叶衡(1121—1183年),字梦锡,婺州金华(今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南宋右丞相兼枢密使。
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调福州宁德县主簿,摄县尉,因捕获盐寇改官,任临安府于潜县县令。乾道元年(1165年)擢知常州,乾道二年(1166年)升太府少卿,迁户部侍郎。丁母忧,乾道六年(1170年)起复,知泸州,未行,除枢密都承旨。历知荆南、成都、建康府。淳熙元年(1174年)召为户部尚书,签书枢密院事,拜参知政事,累迁右丞相兼枢密使。又次年,为汤邦彦所谮,罢相,贬知建宁府。乾道三年(1176年)责授安德军节度副使,彬州安置。及汤邦彦出使辱命被流放岭南,乾道五年(1178年)诏任便居住,后复官与祠,遂归故里。卒赠资政殿学士。墓葬在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泥塘村。
叶衡负才足智,善理兵事,显有成绩,由州县不十载致位宰相。《宋史》评价:叶衡负才足智,理兵事甚悉,由小官不十年至宰相,进用之骤,人谓出于曾觌云。
南宋右丞相兼枢密使:叶梦鼎
叶梦鼎(1200—1279年),字镇之,号西涧,浙江宁海东仓上宅(今胡陈乡永和村)人。本姓陈,六岁出继母族,改姓叶。南宋右丞相兼枢密使。
少从学于郑霖。及长,复从学鄞县赵逢龙,天资颖悟,读书过目成诵;南宋绍定五年(1232年)入太学。嘉熙元年(1237年)以太学上舍试入优等,初授信州军事推官。后曾在袁州、吉州、隆兴等处任地方官。景定三年(1262)升兵部尚书,兼任国史编修及实录检讨。次年,调任吏部尚书。咸淳三年(1267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咸淳五年(1269年),梦鼎引北宋杜衍单车宵遁事例,多次恳辞,朝廷才易马鸾为右丞相兼枢密使,但仍以观文殿学士、信国公等职挽留梦鼎于京中,梦鼎辞不受官。咸淳八年(1272年)十二月,朝廷再诏梦鼎为少傅、右丞相兼枢密使。梦鼎引疾固辞不赴,并在上疏后乘扁舟径归宁海故里。景炎元年(1276年),南宋大势已去。益王即位于福建,翌年以太师太乙之衔召梦鼎往。此时,局势危如累卵,亡宋即在旦夕,叶梦鼎以七十八高龄,仍受命南行,舟至永嘉(温州),以道阻不能进,恸哭而归。后两年病逝于家,享年八十。著有《西涧集》。
明代三朝元辅:叶向高
叶向高(1559—1627年),字进卿,号台山,晚号福庐山人,福州府福清人(今福建福清市港头镇后叶村人)。明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
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考中进士,授庶吉士,升翰林院编修,历任南京国子司业、太子左中允;二十六年(1598年),升太子左庶子,因疏请取消矿税、撤回矿税监,被排挤出京,转任南京留都礼部右侍郎;三十五年(1607年),升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自此独身主持阁务八年,人称“独相”;四十二年(1614年),多次具疏乞归得准,赐少师兼太子太师,旨行存问礼。天启元年(1621年),二度入阁为首辅;四年(1624年),67疏乞得准告老返乡,赐太傅,旨地方官以时存问;五年(1625年),钦赐“三朝元辅”;七年(1627年)病逝,终年69岁,赐葬侯县(今闽侯县青口戊辰山)。崇祯初年颁旨:“三朝元辅叶向高绩懋劻勷”、“曩在政本,匡赞功多”,为国之忠,尤在国本,追赠太师,谥号文忠。
叶向高为后人树立了勤廉典范:“未尝害一人,未尝受人金钱,(未尝)向六曹请一事。”“端品、定力、秉正、嫉邪之守,更可节取”。
叶向高著作繁多,内容广泛。纂修有《福庐山志》、《福清县志》丶《光宗真皇帝实录》等,著书有《苍霞草》、《蘧编》、《四夷考》、《说类》、《参补古今大方诗经大全》、《玉堂纲鉴》、《宫词》、《赐归篇》丶《纪游篇》等;文学成就卓立晚明文坛,影响久远。
文 叶树福
往期链接
¤ 【访村寻叶】福建周宁县李墩镇际会村(下)
¤ 叶姓状元有几人¤ 宗亲与族亲的探析¤ 最新公布!福建省各县(区)叶姓人口分布数据
本平台郑重承诺纯原创文章推出,不发链接,不转发!纯以弘扬与宣传叶氏文化为主导,研究与探讨叶氏源流、人物、文化为辅。
“叶氏文化纵横”公微号
责编:乐槐 审核:叶树福
邮箱:982036775@qq.com
手机/微信:1598028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