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人在两会丨听听他们都说了什么(三)
程建平:成果所有权“活”起来 科技创新才能“火”起来
程建平: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委员的学术身份,是长期从事核科学与技术研究,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等多项奖励的科学家。高校治理、科研创新,两重职责叠加使他对如何提升我国科技创新水平充满关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彻底打通关卡,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在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决不能让改革政策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科技创新需要突破的瓶颈有哪些?很重要的一点,是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过程不顺畅。而影响积极性和顺畅度的突出因素,是科技成果所有权问题。”程建平委员认为。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各类高校专利出售转让比率不足5%,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100项花了大量心血、成本的科研成果,只有不到5项有机会形成产品、产生效益,这是很大的浪费。”原因在哪里?程建平委员条分缕析: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复杂,占据大量时间精力。而按我国现行规定,国家经费支持的科研成果属于国家所有。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国有资产成果转化的主体责任,风险性制约了主动性;科研人员没有成果所有权,成果转化率又不计入评价激励体系,所以一方面,科研接轨市场需求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对成果转化缺乏积极性。
令程建平委员振奋的是,党和国家已就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做出了制度探索。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引发高度关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专门部署:“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由单位按照权利与责任对等、贡献与回报匹配的原则,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此外,随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相关法规、文件的出台实施,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开始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让科研人员享有职务发明的部分专利权。
一系列创新探索,使科技成果转化活力逐步提高。2017年,全国2766家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21亿元,同比增长66%;合同项数9907项,同比增长34%。
“可见,科研成果所有权改革直接推动自主创新。怎样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程建平委员提出3点建议。
首先,成果分类是基础。要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分类制度体系,将科研成果归属分为三类: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以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仍归相关单位,属性为国有;一般性科技成果,若单位与科研人员共同实施转化,可按照一定比例约定分成,属于共有;其他成果知识产权可由科研人员个人所有。其次,责权统一是原则。研发人员个人享有产权的科技成果,专利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关于成果的相关责任也由其个人承担。最后,收益分配是保障。应建立收益分配机制,保障科研机构“出资受益”,成果所有人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成果转化收益返还所在机构,并鼓励以捐赠、资助等方式进行回馈。
“当今中国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潜能。”程建平委员充满信心,“如果破除了这个症结,我们一定能像政府工作报告所说的那样,迎来各类英才竞现、创新成果泉涌的生动局面。”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王斯敏
傅奎:这些行为一经查实,先免职后处分
傅奎: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委常委
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1979级本科
问:去年以来,湖南结合中央巡视整改,重点整治了在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提篮子、违规在金融机构兼职取利、“一桌餐”等问题,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湖南接下来准备如何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
答:“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傅奎介绍,今年我们将在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抓好“三件大事”。
第一件,就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傅奎介绍,对这件事湖南省委高度重视,在今年的1月10号召开的省委七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点出了五个方面、十六类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一一列出负面清单,现在正在进行对照检查,同时也已经曝光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件。
“第二件,就是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特别是吃喝之风。”傅奎说,重点是要聚焦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去年4月20日,省委出台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全省党员干部“约法三章”,也就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先免职后处分,这件事,今年要继续往深了抓,不断巩固成果、深入拓展。”
第三件要聚焦民生领域,重点是深入整治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傅奎表示,越到后面,脱贫攻坚的任务越艰巨,啃下硬骨头必须要有好作风。“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今年、明年还要继续开展,一干三年,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亮剑,从严惩处,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吴素芳:抓紧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吴素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1982级本科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北京代表团3月10日上午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在审议《外商投资法》时表示,应抓紧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吴素芳认为,《外商投资法》体现了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吴素芳提出的建议包括抓紧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监管,适应新型外商投资管理的需要。
吴素芳提出,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不分企业性质,不分所有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减负;另一方面,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畅通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机制,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同时,吴素芳认为,在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的同时,也要确保外商投资始终积极正向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建立包括外商投资登记、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信用联合惩戒等事前、事中、事后的一系列环节的监管,体现投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放管服的统一。
文章来源:新京报
记者: 吴为 黄哲程
闫傲霜:加强金融监管立法、强化协调金融监管
闫傲霜: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致公党北京市委主委
北京师范大学物理系1985级硕士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北京市委主委闫傲霜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立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是十九大确立的三大攻坚战之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闫傲霜建议:
一、通过立法对金融活动进行持续审慎监管。
我国金融监管政策多于法律,诸如规章等金融政策在金融治理中应用较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金融法律仅10部,其他大量对金融活动的规范是通过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实现的,目前,由国务院各机构颁布的金融类规章超过4000部。为实现金融监管的持续审慎性,需要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避免各部门间监管政策的不一致及不稳定性。
二、通过立法提升金融治理能力建设。
对金融危机及金融风险的治理以立法形式加以固化,能够让我们更好从历史中和从国际上有效吸取经验教训,避免重复性错误,有利于加强对金融活动的监管,提升金融治理能力,推动我国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通过立法明确金融活动必须持牌经营。
金融行业具有高敏感性和外部性,其风险传导速度和影响范围几何倍数扩张,国际上对金融行业都有源头准入,否则会造成后期金融乱象。同时,我国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外资金融活动大量进入国内,在法律层面上没有明确的金融准入标准,这不仅对我国营商环境有负面影响,也会使得一些金融活动处于监管真空,导致新金融风险产生。
四、从法律层面赋予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立法权。
随着我国新的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地方政府对部分金融业态进行监管,并承担防控金融风险的主要职责。但是地方政府行使金融监管权没有法律层面的授权和法律依据,对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活动也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对新技术运用产生的金融行为诸如区块链等无法进行合法与非法的界定。同时因为法律依据的不足,地方政府对一些明知有风险或可能存在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无法及时有效的制止,缺乏监管权限而无法对监管对象形成约束。地方政府处于金融活动监管的第一线,能够及时发现金融活动的动向,有动力引导金融活动发挥积极效应,及时制止非法金融行为,充分而灵活的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权有助于为地方政府的监管行为提供保障并对其监管行为加以规范。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黎四龙:用“路费抵税”取代探亲假
黎四龙:全国政协委员、南宁市政协副主席
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1992级硕士
1981年制定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已有30多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该规定已经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协副主席黎四龙建议,用增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方式,取代原有的探亲假,使更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受益。
“我国在1981年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时,还没有实行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起才施行。”黎四龙认为,再加上后来增加的国庆、春节等长假,职工可以利用各种假期探亲,而且探亲假只是体制内职工享受,符合请探亲假条件、真正享受探亲假的人群大大减少。
随着交通条件的便利,职工探亲次数相应增加,但交通费用也随之增加。黎四龙建议在取消探亲徦的同时,将探亲路费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项目:距离200公里及以上可以列入;探望配偶,按每人每年3次往返计算;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按每年1次往返计算;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按每年2人(夫妻)1次往返;1人1次往返费用(元)与距离的公里数相当。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网
记者:肖亮升
刘长庚:全方位提升就业质量
刘长庚: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长,
民建中央委员会委员、民建湖南省委副主委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00级博士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旨在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湘潭大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刘长庚委员说。
刘长庚委员说,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发力。建议多管齐下提高就业质量,要有序推进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稳定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中低技能劳动者就业能力,让更多人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普遍提高居民受教育水平;推动我国产业迈向中高端,提高劳动者生产商品的价值链地位。各级政府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让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增长,让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收入同步增长。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