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央批准,姜有为履新

聊时局 2023-09-13

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

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省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生,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此前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来源:辽宁日报

推荐阅读:
商黎光被查,山西省委表态
上海市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
陈家东,一审被判无期

值班编辑 吴西露

点亮“在看”
就是给小编最大的嘉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