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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律师是“魔鬼代言人”??

Editor's Note

最有才华、极富正义感、阅人无数、看尽世间百态的刑事老律师出手写影评,必定不俗。评论的不仅是电影,还有律师。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律读库 Author 刘玲

 美国编剧一直偏爱法律故事,历届奥斯卡获奖影片中就有多部法律题材类。电影中经常看到律师的身影,很多时候律师以主人公身份亮相,比如早期黑白经典片《杀死一只知更鸟》,富有正义感的芬奇律师优雅、睿智、从容,黑白片《控方证人》,威尔弗里德律师机警、幽默、洒脱,这两个律师形象成为影像中的经典,也契合了观众心中对律师职业的想象。世纪九十年代美国优秀影片井喷式涌现,律师类电影也开始百花齐放,不同类型、不同性格、不同经历的律师轮番登场,活跃了电影世界,比如《义海雄风》《终极证人》《我的表兄维尼》《永不妥协》《律政俏佳人》等,塑造了军队律师、菜鸟律师、妈妈型女律师、非主流搞怪律师、摩登女律师、律师助理等角色。律师类电影,要么是借助律师讲述案件故事,要么是讲述律师代理案件的故事,核心都是案件故事,尤其是关乎生命、自由的刑事案件。编剧之所以选择律师作为主角,这和律师职业特点有关。现实生活中,律师与各色人等接触、合作,每天应对不正常、不和谐、不公平之事,整日处于纠纷、冲突、矛盾漩涡之中。可以说,律师每天游走于故事之中,本身就是真实故事的参与者。编剧甚至不需发挥想象力,直接将真实案件搬到银幕,就是一部电影,比如《法网边缘》《费城故事》《因父之名》。上世纪九十年代还有一部律师题材影片《魔鬼代言人》,现实加虚幻的手法,还有一些宗教色彩,很是另类,其受关注程度也不如其他同类影片。但是,不能否认,这是一部有深度的优秀作品。它通过辩护律师凯文的故事揭示律师职业追求与个人良知之间的冲突,剖析辩护律师的内心世界并进行良知拷问,探寻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和底线。

凯文的内心挣扎





小镇法庭里,座无虚席,被性侵的小女孩在接受询问。小女孩哭着讲述数学老师对其实施性侵的经过。小女孩陈述时,凯文发现旁边的被告人,被指控的数学老师,偷偷在做恶心动作。凯文立刻明白,小女孩所述完全属实,这个被告人实施了性侵。
凯文怒不可遏,悄悄环顾四周,看是否有人关注被告人,然后用眼神狠狠地瞪着被告人,被告人停止了动作。这时,法庭要求凯文对小女孩进行交叉询问。情绪愤怒的凯文无法按照既定策略进行发问,他请求休庭十五分钟。在洗手间,凯文平复着情绪。他内心很纠结,他已经创造连续63个案件的无罪记录,是当地有名的常胜律师,他渴望延续职业成功。但是,他也知道,如果帮被告脱罪成功,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女孩受到性侵。挣扎后,凯文作出了选择,继续做无罪辩护。此案后,凯文摆脱了良知、正义的束缚,为了追求无罪结果而不择手段:唆使证人作伪证,在法庭上出示做过手脚的物证阻止控方律师发言。每一次他都以“我是律师,我必须要赢”,“我只会赢,赢”为自己的手段找寻理由。那么,辩护律师能否为了胜诉而不择手段,甚至罔顾良知与伦理?影片提出的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现代法治国家通过宪法或法律设置辩护律师这个法律角色,就是为被告人配置一个专业“帮手”。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组成防御一方,与代表公权力的控方进行平等对抗,通过这种法秩序下控辩双方的和平对抗,使得法庭发现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从而实现司法公正。辩护律师的职责很明确,就是在法律范围内,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说服法庭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但是,辩护律师并不是被告人的“传声筒”,不受被告人意思表示的拘束,辩护律师有着独立于当事人的地位。美国法学家罗伯特·戈登在其专著《律师独立论——律师独立于当事人》中指出:“尽管律师所提供的服务和技能可以有偿,但他们的人格和政治信念则不然……因为,律师的职业人格中还有为公共事业作贡献的成分。”律师执业还要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对此,世界各国都有大致相似的规定,都包括遵守法律、尊重事实、尊重法庭等基本要求。美国辛普森谋杀案中,“梦之队辩护团”成员德肖维茨在《合理的怀疑》一书中提到:“实务中,当事人主义制度让双方竭尽所能地想办法打赢官司——只要是合法,且合乎专业伦理规范的。”所以,辩护律师的方法、手段要合法,合乎专业伦理规范。通过对比可知,个人道德规范与律师职业伦理基本一致,人类良知和律师职业规范基本一致,个人品格塑造与行业精神塑造基本一致。对于这一点,《魔鬼代言人》通过反例也做了诠释,凯文为了个人私利而罔顾良知,其利用不法手段追求胜诉结果,这是律师职业伦理所禁止的,应当受到谴责和惩戒。如果我们对律师职业伦理有了全面认识,就能回答著名的冯象之问(冯象教授提出的问题是“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编辑注),答案可以是:好人能成为好律师,好律师也可能是好人

意志自由





凯文在影片中的每一次选择,都是自主、自愿做出的决定,属于律所老板米尔顿几次提起的“意志自由”小女孩性侵一案中,凯文经过内心挣扎,选择了个人的功与名。他通过交叉询问对小女孩强追猛打,进行诋毁,降低其可信度,又以小伎俩让陪审团相信是小女孩栽赃陷害老师。凯文的选择,是虚荣战胜了良知,凯文从此偏离了正义方向。不过,影片最后通过虚幻手法让凯文重新回到起点,让他重新进行选择。电影桥段可以任意设计,现实中的人们却没有重新选择的机会,每一次选择都意味着选择一条不归路。人们的选择绝大多数是“意志自由”下的选择,当然由自己承担后果,即所谓的“自己酿成的苦果,自己含泪吞”。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介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意志自由当然是第一要务。意志自由下,按照个人意志、内心进行选择,像凯文那样。一步一选择,先是选择案件、选择当事人,确定委托关系后,再选择辩护方向、辩护策略,出现突发状况还要选择处理方案。律师进行选择,是一个价值判断、利益权衡的过程。面对同样的案件、相似的当事人,不同的律师所做的选择不同,原因是律师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不同。凯文作为辩护律师,可以选择为性侵案件被告人辩护,也可以拒绝此类案件。可以选择为盖提辩护,也可以选择拒绝为其辩护。可以选择免费为其辩护,也可以选择收取高额律师费。可以为其做无罪辩护,也可以选择做罪轻辩护。如果和盖提沟通辩护方案产生分歧,可以选择解除协议分道扬镳,也可以选择放弃个人辩护意见服从盖提意见——注意:此时的意志不再自由,变成了盖提的传声筒。但是,意志自由不是随心所欲、无法无天的自由,法律、道德是边界。辩护律师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也不能侵犯他人权益。法庭上,辩护律师发言享有豁免权,离开法庭,律师的言论就要受限制。法庭外,律师不能发布以及通过媒体发布包含违法内容、侵犯他人隐私权、违反律师伦理规范的言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典就是经典





《魔鬼代言人》故事跌宕起伏,很是好看,一些经典台词让人回味,比如,凯文举枪要复仇时,米尔顿轻轻一句“虚荣是原罪”就把责任推给凯文。
还要提一句,该影片演员阵容强大,红透半边天的基努·李维斯饰演凯文,在《教父》《闻香识女人》留下经典影像的阿尔·帕西诺饰演律所老板米尔顿,后来获得奥斯卡影后的查理兹·塞隆在影片中饰演凯文的妻子。高手过招,自然精彩不断,值得一看再看。



END




 作者刘玲,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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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K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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