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了解到,截至3月27日,我区已推荐产生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据介绍,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及时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推荐,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到推荐工作中来。期间,全区参加酝酿推荐的基层党组织达23198个,占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00%;参与推荐的党员418884名,占党员总数的97%。
根据中央规定,代表中党员领导干部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生产工作一线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的比例相应有所提高。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应高于党员总数中女党员所占比例。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应高于党员总数中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5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50%。同时,党的十九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按照要求,自治区党委确定我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为9个,即:银川市委、石嘴山市委、吴忠市委、固原市委、中卫市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长庆驻银办党委的推荐工作,委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社会组织的代表推荐工作,委托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商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同时负责做好其代管的其他自治区党委直属基层党委的代表推荐工作。
为把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选出来,我区坚持逐级遴选择优。各推荐单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按照“三上三下”要求,自下而上广泛推荐,自上而下征求意见,逐级差额遴选,先从基层党组织开始,逐级进行比较择优,确保人选经得起检验。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各推荐单位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代表条件,全面衡量、充分酝酿,召开各地级市党委全委会和系统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上报推荐对象,确保选出的代表符合中央要求、广大党员拥护。在此基础上,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1月中旬,先后上报了我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选74名。
在74名初步人选推荐人选中,自治区党委按照预备人选1:1.3的比例,差额研究确定了我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及时组织进行考察。为做好考察工作,自治区还专门制定了《宁夏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方案》,从自治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国资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考察组,于2月中旬集中对考察对象进行了综合考察。特别是按照中央“四必”要求,逐一查核考察对象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名”。同时,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书面征求了自治区环保厅、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等单位的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3月2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在综合考察情况和个人业绩贡献大小、社会影响力、行业和地区分布、民族和性别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差额研究提出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