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毕节市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毕节市公开择优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简称《公开考调公告》),现公布实施。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毕节市委政法委2022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列为考调对象。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6.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7.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9.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公开考调公告于2022年5月9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二)报考方式
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7:00期间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z/04bj/)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开考调公告》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3.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等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改报符合考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中午12:00。岗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开考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选择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00至5月26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z/04bj/)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毕节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5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见附件2)。其中: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十级专业技术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人同意按照调入单位聘用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的书面承诺。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后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考调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须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内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z/04bj/)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6.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7.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复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公开考调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按程序报毕节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有关事项
(一)纪律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事项
本《公开考调公告》解释权属毕节市委政法委。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委政法委研究确定,并由毕节市委政法委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0857-8638848(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15117585005(周璐)
监督电话:0857-8339364(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
▌来源: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