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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今天放假半天!「女军人权益解析」

军路 军路 2020-08-29

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ID:mlitary_road)

作者|军路君



首先,祝所有军中“女神”和军人的妈妈、妻子、姐姐、妹妹,节日快乐!


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妇女节当天,妇女放假半天女军人,兼备妇女和军人双重身份,其休假及妇女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故在今天可以享受半天的假期。


军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女军人则是特殊群体中的特殊群体。随着时代的进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军兵种及岗位招录了女军人,从以往单纯的医疗救护到通讯联络、从后勤保障到军事科研,以至现在的海军航母、火箭军部队也都有了女军人的身影。


某种意义上说,现代信息化战争已经离不开女军人。今天,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军路(ID:military_road)带战友们全面了解一下女军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各项权益保障,在此向所有军中的铿锵玫瑰致敬!

01

晚婚假、孕产假期天数

女军人年休假期,参照同等身份的男军人执行。这里主要说一下,对女军人特有的假期标准。


晚婚假,女军人年龄达到23周岁,可以结婚。结婚时,在国家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计婚假10天;女士官在驻地或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的,需要符合有关规定,如年满26周岁、或达到中级士官等条件之一。


孕产假,军队女性人员在生育第一个子女时,享受孕产假188天;生育第二个子女98天;驻藏及其他海拔3千米以上的军队女性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孕产假120天


02

关于双军人调动问题


女军人配偶同样为现役军人的,可以申请内部调动至同一个单位工作,试行规定落地以来,已让多个双军家庭告别两地分居生活。


双军人调动规定明确,双方是军队人员身份,包括一方是军官,另一方是士官、文职干部、文职人员的,任何一方可以申请调至配偶所在单位工作。

03

女军人特殊时期的保护


文章开头已经说明,女军人兼妇女和军人双重身份,享受国家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也享受军队出台有关对女军人权益保护的规定办法。这里主要说几个特殊时期:


一是女军人经期受特殊保护。虽然军队没有专门出台对女军人特殊生理期间的权益保护法规,但国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军人在经期时同样受到保护,一般单位不会安排考核、体能训练等高强度消耗运动。


二是怀孕期间的权益保护。女军人怀孕期间,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也可安排到公寓住房住宿;怀孕7个月及以上,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士官怀孕期间未选取高一级士官的,暂不安排退役,按原军衔等级确定待遇,并可定期增资。


二、哺乳期的权益保护。女军人哺乳期间,一般不得安排夜间值班、执勤及从事禁忌工作;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的可以安排到公寓住房住宿;哺乳期内满服役士官未晋选高一级士官的,暂不安排退役,参照上述怀孕期间规定;哺乳期通常为一年,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一周岁时止,如有特殊情况经相关医院证明后,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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