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江门“官方带娃”政策出台!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都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积极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家长接送学生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实行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的运作模式,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各市(区)政府要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具体落实并承担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向本校学生提供校内课后服务。
(二)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一)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
(二)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00时。具体服务时间可由各市(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一)在校早餐、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一般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
(二)在校午休服务。午休可安排在教室或具备消防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其他场所。条件较好的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三)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主要分为基本托管和素质提升活动,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其中基本托管可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素质提升活动包括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
五、服务要求
(一)鼓励教职工参与服务。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和学校统筹安排,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正常职责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劳务报酬从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二)严禁利用托管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统一补课。(三)加强服务项目审核。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项目审核,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六、经费管理
(一)财政补助。由各市(区)政府对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小学进行财政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对初中学校进行补助,所需资金由属地政府解决。各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按每生每年200元,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按每生每年100元,实行项目管理编报,按项目纳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各学校按照本校实际参与学生数编报。
(二)合理收费。各市(区)可通过收费适当补充校内课后服务经费,由各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要坚持普惠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三)使用范围。课后服务的实施费用,包括购买社会机构和个人服务、开发或购买项目、低值易耗品购置费、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期间水电费及其它必要的交通费、保险费等。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按照50-110元/段(或100-220元/天)计算。(四)监管要求。各市(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不得抵顶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核算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于年度财务封账至下一年3月前,将上年度课后服务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公办学校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或转作下一年度使用,学校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江门政府网、江门教育
责任编辑:伍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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