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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闯红灯”一个“闯黄灯”,终酿惨祸!人生不该这么闯!

提到死亡

我们总觉得它离我们很远

一次意外

就能瞬间夺走我们的生命



案情简要

2020年6月13日凌晨,在龙岗区平湖大街与湖田路交汇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和勘查工作

  


事发一瞬>>>


2020年6月13日1时25分许,田某驾驶粤B*****0号牌小型轿车沿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大街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湖田路路口时,该车车头与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由李某渊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搭载2名乘客)发生碰撞,致李某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客受伤,车辆部分受损。


01


事发路段情况


事故发生在夜间

视线一般,有路灯照明

树木不存在遮挡灯光的情况




双方行驶轨迹

02


据田某供述

其于6月13日0时30分许在龙华大浪给车充完电后接客人到坂田岗头市场,随后便空车准备回家,在途经平湖大街湖田路口时发生事故。



据两名乘客供述

6月13日1时20分许,李某渊在平湖彩之美工业园和他们相约准备去平湖找休闲娱乐场所,李某渊驾驶电动车搭载俩人从工业园出发,经平湖大街骑行至事发地点,准备在事发路口调头时发生事故。



事故为何会发生?

我们常说

安全与守法相伴,事故与违法相随

那么在这起事故中

双方驾驶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着手调查中


03


双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经初查,田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涉嫌超速行驶,疏忽大意,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未确保安全通行;李某渊驾驶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且上道路行驶时违反信号灯指示。


从行车记录仪中清晰可见

事发前,肇事驾驶员田某要通过的信号灯

已经由绿灯变为黄灯状态

而电动车驾驶员李某渊通过的信号灯

则处于红灯状态


蜀黍不止一次说过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显而易见,双方均未做到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马路如虎口

只要有一人把安全抛向脑后

就相当于给道路放了一颗“定时炸弹”

  


逞一时之快闯红灯

也许此时平静有序的一切

下一秒就会因为你的侥幸而被打破

意外无法预测,但我们可以防范

所以,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非机动车

都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切莫心存侥幸!



 骑行电动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 

“守规则、戴头盔、载一人”



01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02

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03

电动车由于其自身的结构原因,稳定性相对于轿车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者根本就没有时间反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根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作为一名驾驶员

除了良好的驾驶技术外

遵规守法,安全行车更加重要

这不仅是对每一位驾驶员的要求

更是驾驶员的义务和责任


01

红绿灯前,驾驶员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或行人,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02

遇到跑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电动车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



03

遇到斑马线上的非机动车: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要提醒司机减速,注意安全。所以平时开车时,千万不要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04

停车开门遇到突然冲上来的电动车:停车时要选择好位置,在开车门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缓慢打开车门。


不要再说什么“无知者无畏”

血淋淋的事故就在眼前

难道还不足以让大家警醒吗?


一宗宗痛心的事故

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都在告诫我们

别让一时的侥幸造成终身遗憾

别拿生命赌明天!




俩电动车同时被撞

未戴头盔者身亡



十字路口

外卖小哥闯红灯被撞飞




深圳交警提醒各位

机动车、电动车驾驶员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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