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昨晚查处醉驾7宗!没开车也有可能共同犯罪,这件事千万警惕!
6月13日夜间,蜀黍共查处酒驾7宗,醉驾7宗,电动车涉酒61宗,其中电动车酒驾26宗,电动车醉驾35宗。
2021年5月15日0时42分,龙岗交警在龙岗区凤凰大道翠峰丽景门口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一辆桂N****7号牌小车的驾驶员利某升一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现场视频>>>
01
醉驾司机利某升
02
车主利某威
事件经过
经了解,利某升和车主利某威是堂兄弟关系。5月14日20时许,利某升和利某威、及其老乡在东莞凤岗一家大排档吃饭,期间两人都喝了一些米酒。
23时许,一行人打算去附近的沐足店,当时利某升认为自己没喝多少,意识比较清醒可以开车。虽然利某威劝阻其不要开车,但在利某升表示自己没有什么大问题后,还是默许了。随后利某升行车至查车点被交警查获。
醉酒驾驶作为“马路杀手”之一
往往使司机无法正常控制车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骤增
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千万别低估酒精对人体的影响
一次侥幸可能让你后悔莫及
NO.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NO.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NO.3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NO.4 易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严查酒后驾驶
电动车、机动车
“猎虎”行动
持续进行
各大路口逐一排查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