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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报名!2024年第一次“两员”考核最新通知汇总

中国海事
2024-11-13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工作将于2024年9月29日、30日进行,现将各直属海事局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汇总如下,供查阅参考。通知中的附件内容请登录各直属海事局网站查阅。




上海海事局

上海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告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日期安排如下: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08:30-10:00,包装;10:30-12:00,集装箱装箱;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地点

上海海事局船员评估示范中心(上海市虹口区密云路481号,密云路588号对面)

四、考核报名要求

1.本次考核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方式(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拟参加本次从业资格考核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应于2024年9月9日12时至9月13日24时期间通过“两员考核报名平台报名”向上海海事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考核为全国统一考试,并采用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于考场机位有限,本次考核按系统中考生报名时间顺序受理并核发准考证,若报考人数超过可用机位容量,后续考生报名将不予受理。

3.考生座位号届时根据考点现场指示牌确定。

4.“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单选或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5.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考生可集中在考核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未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者(报名成功页面截图不作为准考证使用),不得参加考核。

6.网上考核报名请上传标准证件照电子照片(近半年内拍摄,正面免冠半身,底色不限,该照片将在准考证及从业资格证书上使用),请勿上传任何形式的自拍照、互拍照、艺术照、带有环境背景的照片或经PS修改的照片,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的风险由报名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核事宜

1.考生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核,未携带者按弃考行为处理。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将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上海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申请解除限制。

2.考生在考核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及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核查。

3.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退出考场。

4.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甄别。

天津海事局

天津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工作的通告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08:30—10:00,包装;10:30—12:00,集装箱装箱;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报名

1.拟参加本次考核的“两员”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s://zwfw.msa.gov.cn)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9月13日24:00时。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

2.“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3.通过资格审核的“两员”考生,我局将按照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确定每人的考点及考核日期(期数),并核发准考证。“两员”考生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打印准考证。若报考人数超过考点可用考核机位容量,则按照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考生报名的时间顺序确定可参加考试的人员。

4.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我局将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

四、考核方式

本次“两员”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请“两员”考生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相应的科目考核。《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复习指南》请登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查阅。

五、考核结果公布、发证和信息报送

(一)考核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考核结束后,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布本次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查询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我局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二)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签发。

我局将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本次考核合格人员签发《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打印《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三)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取得《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拟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两员”,可以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局申请核发《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四)信息报送。

聘用“两员”的单位应当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本单位和人员的信息及时向我局报送。

考核咨询电话:66272467,66272442,58876975。

辽宁海事局

辽宁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08:30-10:00,包装;10:30-12:00,集装箱装箱;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方式和考核地点

(一)考核方式。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全国统一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二)考核地点。

我局在营口、大连、丹东、锦州、葫芦岛和盘锦设置考点(附件1)。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如超出考点总机考位将不能选择报考该考点,但可选择其他考点报名。

四、考核的报名等事项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报名采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zwfw.msa.gov.cn(具体操作及要求,见附件2)。考生报名时,要选择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9月13日2400时。报名时间截止,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照电子照片(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证件照像素需为413px*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三)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2024年9月20日至30日登录考核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弃考(报名成功页面截图不作为准考证使用),不得参加考核。

五、考核结果公布、合格证明签发和资格证书核发

(一)考核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考核结束后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查询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我局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二)考核合格证明签发。

已通过两员考核的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并自助打印《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三)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取得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并符合《两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要求的人员,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申请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六、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附件2),熟悉系统使用方法,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二)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人员不得入场;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我局将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考点所在分支海事局提交缺考原因书面说明(附件3),申请解除限制。

(三)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性质的考前培训。

(四)各考点所在分支海事局咨询方式:

营口海事局,曾超(0417-6245072);大连海事局,张容馨(0411-87597269);丹东海事局,刘赫(0415-3196315);锦州海事局,田野(0416-3336027);葫芦岛海事局,郑云娇(0429-3036712);

盘锦海事局,张熙茹(0427-8800560)。

(五)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我局在辽宁海事局微信公众号和网站(www.ln.msa.gov.cn)上发布的有关考核通知。

河北海事局

河北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工作的通告

一、报名参加考核条件

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核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方式及地点

(一)考核方式: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全国统一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二)考核地点:河北辖区的考点设置在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

四、考核内容范围

考核大纲及复习指南详见《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复习指南》(查阅方式:河北海事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内)。

五、报名等事项时间及要求

“两员”考生参加本次考核的报名、资格审核、准考证核发、成绩查询、考核合格证明及资格证书核发等工作依托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及相关考试系统开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报名等主要事项时间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9月9日12:00时至9月13日24:00时。

1.考生按照《操作手册》要求,登录https://zwfw.msa.gov.cn;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考生报名。“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选择报考的科目,请谨慎选择,一旦通过海事确认后,将不可修改。若出现无故缺考情况,根据法规将被禁考两年。

上传的身份证图片清晰、完整、无变形、无多余部分。上传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应为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证件照像素需为413px*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上传图像不符合要求时,报名将被退回。

2.考生报名期限结束后,海事工作人员对考核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两员”考生,为其分配考点及考核日期(期数),并生成准考证。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考点可用机位数量,则最终报名通过考生名单由系统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生成。对于超出机位数量无法安排考核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批考核。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20日至30日。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通过后,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在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平台,完成准考证信息核对及打印。考生按照准考证中的考务信息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打印。

10月18日,考核阅卷核分工作完成后,考生可按照《操作手册》要求,查询本人成绩,考核合格的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考核合格证明。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成绩复查。

(四)资格证书申请及签发。

取得考核合格证明并符合《两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要求的人员,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按照《操作手册》要求,点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申请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具体申请相关事项说明见附件2。

(五)信息报送。

领取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业的,请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由所在公司在海事一网通办完成人员信息报送确认后,方可开展相关网上申报业务。

六、其他事项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操作手册》(附件1),熟悉系统使用方法,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二)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中的考务信息按时参加考核,持身份证、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三)请各位考生严肃对待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我局将按照要求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河北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附件3),申请解除限制。

(四)海事管理机构不组织任何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海事管理机构执法人员不参与任何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活动。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北海事局,0335-5366835。

山东海事局

山东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的通知

一、人员范围

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危防〔2017〕548号,以下简称《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一)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二)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地点

在青岛和潍坊市设置两个考区四个考点,具体如下:

(一)青岛考区

考点1: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机位180个)。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翠岛路123号。考点2: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机位150个)。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二)潍坊考区

考点3: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机位90个)。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考点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机位100个)。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河滨街2号。

四、考核报名

(一)申请考核人员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进行报名。2024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网上报名,9月13日24时报名结束(报名方式及方法见附件1)。

(二)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三)2024年9月20日至30日,考生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两员”考核采用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两员”考核大纲见附件2和附件3)。

报名参加考核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缺一不可)并按照《准考证》中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六、有关事项

(一)山东海事局按照考生报名时间顺序做出考场安排,视情调整其报考考区、考点和考核期次。报名时超出辖区可用机位容量的,申请人可选择向其他省份报考。

(二)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并予以公告。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申请人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山东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缺考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4)。

(三)山东海事局于2024年11月4日前通过山东海事局官方网站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生可登陆“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看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山东海事局不组织也不通过其他单位组织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


浙江海事局

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的通告

一、考核安排

(一)考核日期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安排

包装:08:30-10:00 。   

集装箱装箱:10:30-12:00。

散装液体:13:30-15:00。

散装固体:15:30-17:00。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方式。

(四)考点安排

本次考核安排杭州、宁波和舟山共3个考点,考点分别位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515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南路169号)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杭州考点、宁波考点和舟山考点的考务组织工作分别由浙江海事局、宁波海事局、舟山海事局负责。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可参考《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

报名网址:https://zwfw.msa.gov.cn;平台的运维电话:400 010 0220。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12:00至9月13日24:00。逾期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报考科目

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的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的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四、考核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核杭州、宁波和舟山考点的计算机终端数分别为120个。如报考人数已达到考场容量时,报名通道将暂时自动关闭。

(二)请有需求的各相关企业抓紧组织有一定安全管理经验和从业基础的工作人员报名。

(三)报名时考生须按照《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要求认真填报,规范提交身份证图片和个人照片,否则考核报名将被退回。

1.身份证图片要求:

图片清晰、完整、无变形、无多余部分。

2.个人照片要求:

(1)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

(2)证件照像素需为413px * 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四)广大考生应随时关注报名受理、确认情况,确认预留的电话号码正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场次、科目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六)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核时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等进入终端考位。

(七)为减少恶意占用考试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考生,浙江海事局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规定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浙江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码、缺考科目、缺考理由以及联系方式等,邮件至zjhsjwfc@163.com或传真至0571-88372782。

(八)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浙江海事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以免上当受骗。

五、考核结果公布、考核合格证明颁发和从业资格证书签发

(一)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束20个工作日内,考核成绩集中发布,考生可以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考核成绩。同时,浙江海事局也将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海事局申请成绩复查。申请须由考生本人书面提出,并注明姓名、准考证号码、申请复查科目以及联系方式等,邮件至zjhsjwfc@163.com或传真至0571-88372782。

(二)考核合格证明颁发。考核合格人员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申请颁发考核合格证明,并自助打印。

(三)从业资格证书签发。取得考核合格证明、拟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可以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向浙江海事局申请签发《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证书为电子格式,可自行下载打印。

“两员”考核工作咨询电话:0571-88372782、88372759。

福建海事局

福建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的通知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三、考核地点

四、考核报名

(一)考生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考生报名。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9月13日24:00时。报名时间截止或报名人数达到可用机位容量,网站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两员”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二)考生报名时,应谨慎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通过海事确认后,将不可修改。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液体和散装固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考务安排结束后,考生在考核平台自行进行准考证信息核对和打印。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考核。

(四)为防范恶意占用考核资源,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规定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考点所在地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

(五)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东海事局

广东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的通知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危防〔2017〕548号,以下简称《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地点

拟在汕头、湛江、广州等地设置考点,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确定的考点请见届时的报考界面。

四、考核具体事项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一)本次考核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建议使用火狐、IE10以上版本或者谷歌浏览器;报名材料及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2024年9月13日2400时。报名时间截止,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报名人数达可用机位容量也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

考生在考核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报名参加考核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缺一不可)并按照《准考证》中标明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参加考核。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考区可用机位容量有限,广东海事局将按照考核平台中考生报名时间顺序,依次安排考位,对超出机位数量无法安排考核的考生批量退回。

(二)为防范恶意占用考核资源,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或原因造成缺考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缺考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电子邮件发至邮箱:gdwgc@gd.msa.gov.cn。

(三)考生可登录考核平台查看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广东海事局不组织也不通过其他单位组织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考生请自行做好考核准备工作,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考生请根据上述内容及要求或者有关复习指南自行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20-89098510,020-89098514。

广西海事局

广西海事局关于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从业资格考核广西考区有关事项的通告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考科目。

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报名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址:https://zwfw.msa.gov.cn)。报名材料及各环节具体操作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12:00至2024年9月日24:00。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四)准考证打印。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考生须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打印功能。

三、考核期次和考核时间

(一)考核期次安排。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安排一期,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

(二)考核时间安排。

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四、考核方式和考点安排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计算机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核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考点安排。

本次考核在北部湾大学船员考试中心设置考点,地址: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北部湾大学7号教学楼B楼212室。

(三)考核人数安排。

北部湾大学船员考试中心考场安排95个考试机位,最多可安排95人参加考核,超过限定人数后系统将无法报名。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公布。

2024年10月18日后,参加考核的人员可以到报名网站查询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海事局申请成绩复查。

(二)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签发。

考核结果公布后,考核合格人员可以到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打印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三)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和签发。

取得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应在2年内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从业资格。由钦州海事局审批后签发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广西海事局和局属各分支海事局不组织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海事管理机构执法人员不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任何考前培训活动。

(二)本次从业资格考核的报名、准考证打印、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打印均依托于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开展。请报考人员按照《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用户操作手册》操作,如有不明之处可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咨询。

(三)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报名成功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广西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

(四)请报考人员留意报名、准考证打印、考核结果公布等环节的时间节点,以及准考证上考核期数、各科目时间、考点安排等信息。

(五)请报考人员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海南海事局

海南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分为两期: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方式及地点

(一)考核方式:本次“两员”考核采用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二)考核地点:海南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市科技大道兴国路2号)。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9月13日24:00时。本次考核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报名人数达可用机位容量也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二)报名网址

1.考生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s://zwfw.msa.gov.cn。报名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和个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的具体要求详见《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附件)。

2.“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3.我局将对通过报名审核的“两员”考生分配考点及考核日期(期数),并生成准考证。若报考人数超过辖区两期考核可用机位总容量,则按照系统中考生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考生参加考核。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确认通过后,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结束,网站自动关闭打印功能。考生按照准考证中的考务信息参加考核,以身份证和准考证为入场凭证。

六、成绩查询

考核阅卷核分工作完成后,考生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成绩查询。

七、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打印

待我局公布考核结果后,通过“两员”考核的考生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合格证明打印。

八、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考生合格证明打印完成后,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申请资格证书。

九、信息报送

各有关单位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同时,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完成《“两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信息报送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附件),熟悉系统使用方法,按照提示完成各项操作。系统操作有问题,请咨询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的运维电话:4000100220。

(二)参考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人员不得入场。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核。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书面说明通过下方的邮寄地址进行邮寄。

(三)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准时参加考核,遵守考场纪律,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海事管理机构不组织任何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

(五)我局将按照《“两员”管理办法》,及时在我局官网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资格类型。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核联系人:蔡丽娜。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37号海南海事局危管防污处,电话:0898-68626028。

长江海事局

长江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危防〔2017〕548号,以下简称《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报名采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zwfw.msa.gov.cn(报名材料及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9月13日24:00时。报名时间截止,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考生通过考核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的具体事宜

(一)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二)考核地点

(三)考核方式

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四)注意事项

1.请注意照片的具体要求,照片不符合要求时,报名将被退回,具体要求如下:

(1)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

(2)证件照像素需为413px*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2.“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员考核项目分为包装、散装液体和散装固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3.若报考人员总数超过可用机位容量时,参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4.参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得携带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与考核无关的物品。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将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缺考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电子邮件发至Cjhsjwfc@qq.com。

5.具体考核时间、考场、场次、科目请参照准考证。

6.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甄别。

四、考核结果公布、合格证明签发和资格证书核发

(一)考核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考核结束后,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公布本次考核的成绩,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查询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我局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二)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签发

考核合格人员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申请签发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并自助打印。

(三)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取得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拟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可以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向我局申请核发《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熊旗,联系电话:027-82765355。


江苏海事局

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的通告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报名采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zwfw.msa.gov.cn(报名材料及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操作手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12:00—9月13日24:00。本次考核由于考场和考位限制,如报考人数达到考场容量,报名通道将暂时关闭。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9月20日—9月30日。

三、考核的具体事宜

(一)考核时间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二)考核地点

江苏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云政街9号共享空间B座四楼)。

(三)考核方式

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四)有关事项

1.报名照片要求:

(1)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

(2)证件照像素需为413px*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2.参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得携带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与考核无关的物品。

3.具体考核时间、考场、场次、科目见准考证。

4.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甄别。

5.考核报名暂不收取费用。为减少浪费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将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考核资格。如有不可抗力导致缺考的,考生可在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缺考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电子邮件发至jshsjwfc@126.com。

四、考核结果公布、合格证明签发和资格证书核发

(一)考核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考核结束后,我局将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查询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我局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电子邮件发至jshsjwfc@126.com。

(二)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签发

考核合格人员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申请签发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并自助打印。

(三)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取得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拟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可以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向我局申请核发《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证书为电子格式,可自行下载打印。


黑龙江海事局

黑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方式及地点

(一)考核方式: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二)考核地点:黑龙江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黑龙江海事局1楼)。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9月13日24:00时。本次考核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二)报名网址

1.报名网址: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https://zwfw.msa.gov.cn,报名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电子照片(具体操作要求详见附件1)。

2.“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确认通过后,按照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提示,完成准考证信息核对及打印,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结束,网站自动关闭打印功能。考生按照准考证中的考务信息参加考试,以身份证和准考证为入场凭证。

六、成绩查询

考核阅卷核分工作完成后,考生通过“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平台”点击“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打印”链接进行成绩查询。

七、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打印

待我局公布考核结果后,通过两员考核的考生通过“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平台”点击“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打印”链接进行合格证明打印。

八、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考生合格证明打印完成后,通过“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平台”申请资格证书。

九、信息报送

各有关单位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同时,在海事危防信息系统完成《两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信息报送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熟悉系统使用方法,按照提示完成各项操作。

(二)“两员”考核各节点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参考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人员不得入场;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一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并予以公告,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试结束后20日内想报名参加考核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或直属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

(四)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准时参加考核,遵守考场纪律,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海事管理机构不组织任何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

(六)考核联系电话:黑龙江海事局危管防污处,电话:0451-88912848。

深圳海事局

深圳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符合《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海危防〔2017〕548号)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报名事项

(一)报名须知

1.“两员”考生参加本次考核的报名、资格审核、准考证核发、成绩查询、考核合格证明及资格证书核发等工作依托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及相关考试系统开展,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考核相关环节时间要求详见附件2。

2.“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勾选确认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3.若报考人数超过本辖区两期考核可用机位总容量,则由深圳海事局按考生报名时间顺序做出安排。

(二)报名步骤

1.注册报名

2024年9月9日12时至9月13日24时,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进行报名。首次登录须完成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用户账号注册;已注册的用户登录后可在“首页”的“热门办理”中,可点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及具体操作要求详见附件1)。

2.报名信息确认

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我局将对符合考核要求的报名信息进行确认。若报名信息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因报考人数超过本次考核可用机位数而无法安排考试的,我局将对报名信息予以退回。报名信息未经确认通过将无法参加考核,请报名的考生留意报名信息确认情况。

3.准考证打印

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由考生在考核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结束,网站自动关闭打印功能。

三、考核具体安排

(一)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拟安排两期进行,考生参加考核期次以系统生成准考证上标注为准。

1.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周日)。

2.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周一)。

3.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二)考核地点

深圳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大厦二楼(地铁二号线蛇口港地铁站C出口附近)。

(三)考核方式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四)考核结束后续工作

1.考核结果公布

深圳海事局将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生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模块点击“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打印”链接进行成绩查询。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2.考核合格证明打印

考核通过后,考生可进入“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模块,点击“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打印”链接打印考核合格证明。

3.资格证书申请

考核合格证明打印完成后,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模块,在申请资格证书栏目申请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考核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的人员不得入场。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退出考场。

(二)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核。已核发准考证的考生如有充分理由缺考的,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逾期则认定为无故缺考。

(四)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场次、科目请以准考证上标注信息为准。

(五)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性质的考前培训,不收取任何考核费用,请考生注意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六)报名工作联系人:深圳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张先生,联系电话:0755-83797021,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813室;“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操作问题请直接咨询平台运维服务单位,联系电话:400 010 0220。


‍连云港海事局

连云港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的通知

一、考核人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 包装

10:30-12:00 集装箱装箱

13:30-15:00 散装液体

15:30-17:00 散装固体

(2)地点:连云港海事局考试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1号)。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本次考核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zwfw.msa.gov.cn(具体操作及要求见附件1),报名机构选择“连云港海事局”。

注意:请按照要求上传报名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时,报名将被退回,具体要求如下:

①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

②证件照像素需为413px * 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③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④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9月13日24:00时。报名时间截止,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30日。请考生在考试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要求

(1)考场机位有限,当报考人数超过可用机位容量,后续考生报名将不予受理。

(2)参考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人员不得入场。

(3)为减少恶意占用考试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核。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请于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

(4)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性质的考前培训,大家可参考两员从业人员考核复习指南(附件2)自行做好备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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