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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你我的减税红包,快来提意见!

中国财政 中国财政 2020-02-23

国庆假期过后,人们见面谈论的话题多了一个:你的个税少缴了多少?


      今年10月1日起,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至5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月工资为2万元的纳锐人可以少缴纳税款1530元,税负水平降低近50%;月工资为5万元的纳税人可以少缴纳税款2105元,税负水平降低18.80%。纳税人已经开始享受减税红利。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案将正式开始实施,纳税人将进一步享受减税红利。


今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自个税法通过之日起,就开始紧锣密鼓地研究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力求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为下一步深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打好基础。


今天上午,财政部在官网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5天,充分了解、吸纳民情民意。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听听专家怎么说?


01

子女教育方面

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据悉,考虑到学生流动性强,对不同区域、不同教育阶段实行统一定额标准,有利于简化税制、降低征纳成本、防范道德风险。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认为,2017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6万元,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约为5.2万元,按照人均1.2万元的扣除标准,约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3%,这与其他很多国家相比都是不低的。每年每位子女1.2万元的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可大体覆盖全国各地各阶段子女教育的平均支出,相当于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人均月工资的2倍,并适度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为扩大减税覆盖面,子女接受民办教育和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支出实际也统一纳入扣除范围。


02

继续教育方面

办法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据悉,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的继续教育,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同时,为降低征管难度,非学历继续教育需要凭证书申请定额扣除。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的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许建国认为,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分设定额,是因为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在职研究生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非学历继续教育。


03

大病医疗方面

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据悉,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比例和数额较低。将扣除限额定为6万元,能够覆盖大部分大病医疗支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认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定义,当家庭自付医药卫生支出超出家庭总支出的40%时,则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按此推算,我国的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标准约为1.6万元。此外,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线主要集中在5000元至2万元,统筹考虑不同纳税人群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允许1.5万元以上的医药费用扣除,合理地体现了国家对大病患者家庭的关怀。


04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

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月)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据悉,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为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


甘犁认为,将扣除范围限定于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是为了与“分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衔接,兼顾调控效果,体现“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从国际上看,韩国、墨西哥、意大利等国房贷利息扣除限额占人均月工资约10%到15%,上述扣除标准约占我国人均月工资15%,处于较高水平。


05

住房租金方面

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2)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据悉,以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为界在标准上分档,经过严格分析测算,扣除标准的制定与不同地区的房价、供需关系等是基本吻合的,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此外,纳税人需依据住房租赁合同申请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孙钢认为,上述扣除标准较大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金支出水平,同时兼顾了各地租金水平的差异性。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06

赡养老人方

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据悉,如果老人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老人扣除。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将被赡养老人规定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一致,社会易于接受。


图片来源:昵图网


对照标准,看看你的个税

还能减多少?


看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方案,你是不是在心里默默算了一笔账?不过要提醒的是,扣除标准并不是扣除的税额哦!!!


拿小编举个例子:在北京工作,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月工资为2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共计扣除4600元。


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830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760元,税负水平降低47.80%,比按照原来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的税款少缴纳2290元,税负水平降低73.40%。


假设月工资为5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共计扣除4600元/月。


       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7710元,比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实施前少缴纳税款1380元,税负水平降低15.18%,比按照原来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的税款少缴纳3485元,税负水平降低31.13%。


       顺便说一句,小编真心希望能拿到“假设”中的工资呀!


欢迎提意见

对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你都了解了吗?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呢?

11月4日前,都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表达: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字样。


《中国财政》记者  韩璐

值班编辑:韩璐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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