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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 || 关于《人民银行法》(征求意见稿),币圈需要知道的事

火小律 火小律 2020-10-24


中国人民银行于23日在官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


其中和币圈相关的修订条文,主要有3条。


有人担忧会不会是又一个“94风波”?先说结论,并不是,旧事重提、再次强调而已。强调一个重申过无数次的问题——我国的法定货币只能是人民币,任何试图撼动、代替人民币的币种均不能容忍


具体内容,做了个新旧对照表,逐条解读下。注意,红色加粗部分为新增内容。




《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新增“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主要目的是为发行数字货币,即DC/EP提供法律依据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新增“数字代币”。主要是针对自2010年后便逐步涌入公众视线的相关虚拟货币。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是2003年修正施行的,已略显陈旧。央行于2013年、2017年先后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94文),尤其是94文,将相关币圈货币均称为“代币”、“虚拟货币”,并严禁代币发行。此次修法也是重申原有文件精神,并上升至法律层面,继续加强威慑力和强制力


《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五条,主要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对违规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大幅提高罚款额度




Wu

关于征求意见稿中,业内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

好的

Huo


结合业内较为关心的几个问题,火小律接受“吴说区块链”作者Colin Wu采访,简要回答。



Q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过去既定的政策是否存在影响?比如比特币的商品属性,个人持有合法、及与个人之间的交易等?


火小律:


没有影响,前文已经说过了,是对过去政策文件精神的再次强调,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依然是强调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严禁境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等。


至于比特币的属性,“商品属性”这一点也没有变化。去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及今年上海一中院的判决更是进一步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既然是商品属性,意味着可以作为商品被接受者依法使用货币购买,注意是依法购买。这也意味着,我国法律法规从未禁止比特币的合法持有。


Q

对于已发币的企业或个人,有什么影响?如果是海外的主体发币,中国人购买,会不会受到这个法律限制?


火小律:


我国境内禁止任何代币发行融资及相关非法金融服务。企业或个人发币不是太大的问题,这就类似Q币、游戏代币只能在某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运用。关键是向谁发、如何使用币、是否存在超乎合理范围的“金融属性”、以及定价及与法币之间的兑换等。如果踩中了非法金融的红线,毫无疑问,《征求意见稿》第65条已经写明了相关法律责任,销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严重的可能面临更高的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


应该说,自94文之后,我国便出手清理整顿各类ICO活动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导致一部分交易所被迫“出海”。对于使用海外主体发币的组织等,若符合当地政策、法律等,理论上投资人,包括境内投资人是自行承担相关交易风险。但有2种例外情况,第1种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等恶意规避境内政策的,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第2种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Q

如果我发一个币,怎么确定它是不是违法,以替代人民币流通来判断?人民币流通也有很多功能。


火小律:


发币的问题,上面已经回答过了。其实,说白了,自始至终都只在强调一个话题,我国的法定货币,只能是人民币。试图替代人民币的币种,都是违法的。


怎么判断“替代”呢,简单的标准,即是否可能以类似“法币”的角色大规模的出现在市场上,供人们消费、交换等。


人民币作为法币,最核心的要义是法偿性和强制性,即在我国境内一切债务关系,一方提供人民币支付,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其他任何一个非官方发行的币种不可能具备的特征。


Q

94文其实已经禁止发币和ICO,但这次的法并没有禁止交易,是不是留下了口子?


火小律:


对于一个正规的虚拟货币交易活动而言,我国并未禁止。只是一直持谨慎劝阻的态度。原因是市面上形形色色的“披着合法金融外衣”的非法金融活动,不少投资人并没有足够的识别能力,容易上当受骗。


额外提一下投资亏损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套用传统金融产品的销售原则,素来是“卖方尽责买方自负”。也就是说,在卖方尽到了审慎义务和风险提示等义务时,相关的交易风险,是由买方自行承担的。作为一个合格的投资人,不能面对高收益诱惑时果断入市,而一旦遭受损失便指责相关交易违法从而想拿回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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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小律

魔都检察院工作七年

上海贸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委员会秘书长

金色财经等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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