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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霞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三年

澎湃新闻 律师叨法 2024年11月14日 09:54
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来源:澎湃新闻 本期资深编辑 周玉华


李佩霞简介:
李佩霞,女,汉族,1983年5月出生,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梓埠镇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年12月参加工作 [1](一说:2000年7月参加工作 [2],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8月开除)。曾任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 [8]
2024年6月,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李佩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万年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7月25日,李佩霞父亲李长柳举报毛奇涉嫌性侵女下属;7月25日晚,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市级调查组介入调查 [6]
2024年8月,经万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万年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佩霞开除党籍处分;由万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13]8月18日,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 [14]。11月7日,江西万年县上坊乡党委原书记李佩霞案在江西横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佩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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