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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研析 | 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的适用——中国足球青训现状的起底与未来
前言:
四年一度的足球世界杯再一次拉开了序幕,我们中国男子国家足球队再一次无缘本届卡塔尔世界杯,同广大的中国球迷一起只能沦为宾客,不禁莞尔,男足何时才能跻身世界杯呢?本次世界杯预选赛,国足也曾采用过归化球员方式增强球队实力仍无缘出线,甚至败走越南。事实证明,足球水平的提高,需要几代人持之以恒的努力,扎根青训从而实现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实现中国足球的振兴。因此,《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将高水平的青训体系作为改革发展的重心。在此背景下,实现足球青训的高水平发展,尤其是青训机构的可持续化发展便是青训体系高水平建设的重中之重。在青训领域,最重要的行业规范无异于2015年中国足协颁布施行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这其中,中国足协基本沿用国际足联《职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中的“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从制度上为青训机构发展和保障进行顶层设计。本文也将从“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适用情况来起底中国足球青训现状,并结合《体育法》修订和2022年11月26日生效的《国际足联清算所条例》畅想中国足球青训的未来。【关键词】:世界杯;中国足球;青训机构;培训补偿;联合机制补偿;《体育法》。01
青训补偿的历史沿革——博斯曼法案
一
法案渊源
二
博斯曼法案对于青训俱乐部利益的冲击
三
培训补偿与联合机制补偿——对于青训俱乐部的补偿构想
02
中国青训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的适用
一
培训补偿
二
联合补偿机制
03
中国足球青训的现状起底及未来
一
现状起底
二
破局曙光
04
总结
作者介绍
邹 莹 律师
合伙人
业务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银行/金融、信托
李昱阳 律师
业务领域: 房地产/建设工程、体育法、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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