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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观察|东南亚国际投资仲裁综述:2022

王晓峰博士团队 泰和泰律师 2023-08-26

编译整理:王晓峰博士

出   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商事仲裁法律中心

2022年,东盟十国涉及投资仲裁的纠纷共有10项,具体包括:

柬埔寨首个基于条约的投资仲裁启动,由中国投资者发起;

泰国1项在审仲裁案,因双方达成协议,裁决被推迟发布;

缅甸因军事接管导致面临较多投资争端,且已影响其RCEP的批准进程;

菲律宾有2项投资仲裁案,其中1项新发起,1项发布了终止令而结案;

越南正面临4项条约投资仲裁,其中2项为新增,1项由中国投资者发起,1项由美国投资者发起;

新加坡投资者针对澳大利亚发起1项投资仲裁。



一、中国投资者发起柬埔寨首个基于条约的投资仲裁

这是针对柬埔寨的第一个基于条约的投资仲裁。ICSID的一个仲裁庭正在审理叶琼和杨建平诉柬埔寨一案(Qiong Ye and Jianping Yang v. Cambodia)。仲裁庭于2022年2月3日正式成立。
两名中国索赔人于2021年9月向ICSID提出申请,称柬埔寨对其投资一家电信企业的处理违反了《东盟——中国投资协定》。虽然争端的确切性质仍未披露,但索赔人似乎是柬埔寨Emaxx电信公司的联合董事,该公司的移动服务运营商牌照于2020年被吊销。
原告委托北京的汇仲(Hui Zhong)律师事务所和华盛顿特区的Arent Fox律师事务所。
柬埔寨则委托巴黎和香港的Allen &Overy律师事务所。



二、Kingsgate诉泰国一案中,双方达成协议,仲裁裁决被推迟

Kingsgate诉泰国案的双方当事人已同意让仲裁员将裁决推迟到2022年底。这项根据UNCITRAL规则发起的索赔是由于泰国政府在2016年决定关闭Chatree金矿而产生的。该案的3人仲裁庭于2020年2月在新加坡完成了听证会。
然而,该公司于2022年2月宣布,Kingsgate已与泰国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Chatree金矿将重新开放,澳大利亚-泰国自由贸易协定(TAFTA)仲裁裁决将推迟到2022年12月。在这一消息宣布后,泰国政府向Kingsgate颁发了许可证,Kingsgate则为重新开放该矿获得了资金。
仲裁庭已同意推迟裁决,在未事先通知各方当事人的情况下不发布裁决。综上可知,该案或许会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三、缅甸面临多项仲裁威胁

缅甸几家知名企业谴责军方接管并罢黜民选领导人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并表示有意退出缅甸,因为这可能损害它们的声誉。
(一)日本一家酿酒业公司对合资企业提出合同仲裁
酿酒公司Kirin Holdings Pte.有限公司(Kirin Holdings的子公司)宣布,由于缅甸人道主义危机不断恶化和执政的军政府的行动,它将终止与国有的缅甸经济控股公共有限公司(MEHPCL)的业务关系。该公司在2021年12月6日的声明中宣布,它已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规则在新加坡启动国际仲裁,以终止合资伙伴关系。
尽管Kirin Holdings多次尝试谈判,但据称MEHPCL没有回应,甚至对该公司启动了清算程序,该程序与仲裁程序同时进行。在仲裁启动后,其发表了另一份声明,重申打算在2022年6月前离开缅甸,并确认正在就此与缅甸政府进行谈判。目前还不清楚在退出后,Kirin Holdings是否打算继续仲裁程序,还是终止仲裁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背景下,Kirin Holdings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CEO)提到了2014年日本-缅甸双边投资条约,并指出合资企业受BIT保护。
(二)雪佛龙(Chevron)考虑对缅甸进行合同仲裁
雪佛龙也表达了军政府接管后退出缅甸的类似意图。该公司的文件显示,在最近的股东大会上,雪佛龙投票决定是否对缅甸提起合同国际仲裁程序,以尽量减少其对军政府的参与和贡献,并负责任地从Yadana天然气项目撤资。
在其“与冲突的政府串通的商业报告”中,雪佛兰提议将其天然气买家PTT的付款直接转入一个为缅甸政府利益而设立的信托账户(通过请求法庭为此采取临时措施)。与此同时,该报告建议质疑军政府的合法性,并在仲裁程序中确定合同的适当对方。
(三)军事接管影响RCEP的批准进程
缅甸军事接管的另一个影响是,它给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批准过程造成了麻烦。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于2021年11月批准后,RCEP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然而,据报道,新西兰和菲律宾都拒绝承认缅甸的批准书,新西兰甚至拒绝根据RCEP与缅甸进行贸易。就菲律宾而言,其表示,除非阻碍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达成共识,否则它不会接受缅甸军政府领导的RCEP批准书。这使得缅甸是否将加入RCEP的问题有待东盟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越南)达成共识。



四、菲律宾面临1项新的仲裁、现有1项仲裁终止

(一)菲律宾面临轨道交通公司(香港投资者)根据特许协议提出的仲裁索赔
MPIC是总部位于香港的第一太平洋公司(First Pacific Company)的子公司,也是马尼拉轻轨公司(LRMC)的大股东。据报道,LMRC根据授予菲律宾马尼拉轻轨线建设和运营许可证的特许协议,对菲律宾政府(通过运输部)提起仲裁索赔。
仲裁请求已向国际商会(ICC)提交,涉及根据特许协议批准的2016年、2018年和2020年的票价调整。该请求进一步声称,政府未能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适当轻轨车辆,导致该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截至2021年3月,未记利息的货币索赔金额约为5100万美元。LMRC声称,尽管做出了和解努力,但它没有收到运输部的提议,这迫使它提出仲裁请求,以执行和保障其在特许权协议下的权利。
(二)Metroplex(马来西亚投资者)诉菲律宾案发布了终止令
根据《东盟全面投资协定》(ASEAN Comprehensive Investment Agreement)进行的一项迄今未披露的条约仲裁最近结案,在索赔人未能遵守费用担保令后,仲裁庭以多数发布了终止令。
该仲裁是根据1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规则进行的,源于马来西亚申请人Metroplex Berhad与菲律宾之间的争端,该争端涉及Metroplex在吕宋岛西海岸的赌场和度假村的投资。索赔人要求获得1亿多美元的赔偿。
在第3号程序令中,仲裁庭多数指示申请人以无条件银行担保的形式提供费用担保。2022年10月初,在申请人未能遵守这一费用担保命令后,仲裁庭多数决定通过终止命令停止仲裁。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庭多数人是以命令而不是裁决的形式发布其决定的。据称,多数人是带着偏见驳回该案的,因为他们认为申请人有程序上的不当行为。


五、越南目前正面临4项条约投资仲裁,其中2项为新增纠纷,1项由中国投资者发起,1项由美国投资者发起

 (一)中国建筑公司向越南提出条约仲裁
两家中国公司,即中电华东工程公司和中铁十八局,于2022年11月29日向ICSID提起对越南的仲裁申请,并明确表示它涉及建筑纠纷。该仲裁依据2009年签订的《中国-东盟投资协议》提起,适用ICSID附加便利仲裁规则。
虽然相关纠纷的确切性质仍未披露,但据报道,2009年,这两个索赔人获得了越南水电项目Thuong Kon Tum 2.7亿美元的施工合同。负责该项目的越南承包商Vinh Son Song Hing Hydropower JSC(VSH)在2014年决定撤销与这两个索赔人的合同,认为中国公司不适当地要求某些成本超支。认为中国公司不恰当地申报了某些超支成本。
2019年5月,上市公司VSH披露,这一纠纷导致越南国际仲裁中心启动了商业仲裁程序(案件24/14)。该公司补充说,这次商业仲裁导致了2019年4月10日的裁决,其中VSH被命令向这两家中国公司支付21.63亿越南盾(约合8700万美元)。VSH迅速申请撤销该裁决。据报道,河内人民法院在2019年11月14日的一项裁决中批准了这一撤销申请,据称其裁决是基于仲裁庭决定将听证会地点从河内改为新加坡和日本。
目前还不清楚最近的ICSID AF索赔是否与此纠纷有关。在这项新的仲裁中,中国申请人由伦敦的Fenwick Elliott代理。越南暂未聘请外部律师。
(二)越南建筑公司ITACO(美国投资者)提起10亿美元的索赔
公开上市的越南建筑公司Tan Tao Investment & Industry Corporation(ITACO)于2022年6月23日对越南启动了UNCITRAL的仲裁程序,要求获得超过10亿美元的赔偿。该争端涉及越南试图就ITACO的一个分包商欠第三方的90万美元有争议的债务对ITACO进行清算。
根据当地新闻报道,ITACO确实卷入了与第三家公司——Quoc Link贸易服务建筑公司的纠纷,该公司因所谓的未付发票而向法院申请ITACO破产。在最近披露该破产判决后,ITACO的股票在2022年6月27日的交易时段被越南证券交易所抛售。
该公司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披露,在2022年4月29日的股东大会上,Dangelas女士被指定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外国、越南股东和公司,根据国际法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就Quoc Link公司诉讼的令人不满的判决向国际法院/仲裁机构提起对相关方的诉讼"。
(三)Dangelas诉越南案维持了管辖权
前述案中的Dangelas女士和她拥有和控制的两家美国公司(美国全球研究所和天使公司)此前曾于2019年根据《越—美贸易关系协定》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提出了另一项仲裁请求,最初将越南和该国前总理Nguyen Tan Dung列为被申请人。纠纷源于当地火力发电项目的取消,原告要求赔偿约27.5亿美元。
该仲裁进入了组建(未公开)仲裁庭的程序,Dung先生最终被取消了作为被申请人的身份。2022年3月1日,仲裁庭发布了初步裁决,维持了对诉越南案件的管辖权,并判给索赔人约250万美元的费用。2022年4月29日,该费用裁决在仲裁地巴黎获得承认。仲裁现在正进入确定案情阶段。
(四)(保密)美国能源公司诉越南案及其他可能的案件
越南正面临另一起根据越—美贸易协定提起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是关于南海海上石油和天然气作业的仲裁。未公开的申请人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能源公司,其于2022年初就取消其海上钻探权提出了仲裁请求。
南海拥有相当大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但一直是沿岸国之间关于其海洋边界争端的主题。据报道,在这种情况下,越南在其他国家压力下不得不取消了几个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的特许权,导致了与几个外国投资者的争端--有时是赔偿协议。然而,最近根据条约提起的对越南的仲裁请求的确切形式仍未被公开。
此外,为多个案件申请人的Trinh Vinh Binh目前正在考虑基于荷兰-越南双边投资条约提起第三次仲裁索赔,这次是关于越南Phú Yên省采取的行动。



六、新加坡投资者向澳大利亚提交投资仲裁意向通知书

2022年10月20日, Zeph Investments Pte Ltd公司(新加坡注册)根据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AANZFTA)向澳大利亚联邦提交了一份仲裁意向通知。

Zeph之前在2020年根据新加坡-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SAFTA)向澳大利亚提出了磋商请求。Zeph同时还要求根据AANZFT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投资章节进行磋商。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是这两个条约的缔约国,同时也是新澳自贸协定SAFTA的缔约国。
最近提交的意向通知是AANZFTA协定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程序的下一步,触发了90天的等待期,之后Zeph将有权对澳大利亚启动正式仲裁程序。
虽然尚未公开,但该意向通知可能与Zeph的所有者、澳大利亚亿万富翁和政治家Clive Palmer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WA)之间长期存在的纠纷有关。Palmer抱怨西澳州在2020年通过的立法,该立法的效果是使Palmer控制的公司在2012年的铁矿石开采项目提案受阻后赢得的某些国内仲裁裁决无效。

 作 者 简 介 


王晓峰  博士



业务领域:企业合规、国际商事仲裁、争议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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