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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 2018-05-24

这篇维权文章,相当不容易。为了深入了解真相,脑瓜子都要破了,请一定看到最后哦。


好了,现在开始正文。


我发现,我一年前写的一篇文章,被一个知乎网红美食号洗稿了。


下面是这个美食号在主要社交平台上的资料。


在知乎上,它简称为「半岛君」,有一个专栏,专栏名称和它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名字一样,叫「半岛便利店」。


附上它的知乎、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页面截图。


特别说一下,这个美食号在知乎的运营发力,和公众号几乎同时进行。而微博,大概是在去年年底才正式发力(后面再讲)。


而且,知乎多次在微博主页主推荐过这个美食号的内容。


被洗稿的文章是这篇《从春娇与志明约饭这家茶餐厅,看余文乐鲜为人知的元朗情结》。而洗成的稿件,先见下面截图《她,是余文乐的最爱,也是周杰伦的挚爱》。

 

在提交证据之前,先说清楚一点。我一年前发布的原文里,没有任何和周杰伦有关的内容。而这个美食号,也不是第一次写华嫂冰室和余文乐。


比如在 2016 年和 2017 年年底余文乐结婚的时候,曾经写过两篇文章。两篇旧文的部分信息,和最新这篇洗稿文,有不少冲突的地方(后面再讲)。



余文乐带周杰伦去湾仔华嫂冰室分店吃饭的新闻,是在 2018 年 3 月 26 日爆出来的。而洗稿文,是在 2018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简单来说,这篇阅读将近 3 万的文章,是一篇热点娱乐新闻 + 洗我文章而成的爆文。


经过认真分析对比,我发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是从我文章中洗稿得来的。


首先,最新洗稿文里提到的 2010 年这个时间,来自我原文这句话:

从时间上推算,华嫂冰室开张时间应该是 2009 年秋天或2010 年年初。


刚才说了, 这位半岛君之前写过两篇余文乐和华嫂冰室相关的文章,我翻了翻它的文章历史记录,两年以来一直是下图这个说法。

 

而我的文章,更多是对营销号这种说法的辟谣,并首次提出了 2009 或者 2010 年的具体时间。事实上,我认为更可靠年份是 2009 年,但是这位半岛君在两个年份之间,选择了 2010 年。


一个人,从 2016 年中刷 IG 刷到 2017 年底,都没能发现的问题,怎么在 2018 年 3 月底,周杰伦吃华嫂冰室新闻出来 2 天后,就刷出另一个结论了呢?


其次,洗稿文中最重要的一个观点——余文乐和华嫂儿子是好友关系,来自对我文章核心观点的改写。


比如从昂贵代言费切入,提出疑问,引出余文乐和华嫂一家的交情,再谈到邀请华嫂儿子到北京等。


以上表述来自我文章以下截图内容的改写,只是在段落中加入潮牌名称以作区分。


可是,这位半岛君旧文章的说法,也一直是说因为好吃,所以免费打广告哦。前后说法不一致,这样打自己脸,真的好吗?


还有,同样旧文章里,说是华嫂快递奶茶给余文乐。

到了这篇洗稿文,则多了一个定语“华嫂的儿子”。

当然也来自我文章。

此外,包括华嫂儿子是余文乐篮球队成员,以及两家人经常聚会私下的信息,同样改写自我的文章。


详见上下对比图


详见上下对比图,以及因为配图中有圣诞字眼,所以对方“聪明”地写成一起过圣诞节。


当我用“华嫂 冰室 儿子 余文乐 好友”,这几个关键字去Google 搜索时,第一篇文章是我发在微博上的。顺便说一下,因为当时《春娇救志明》上映,我才把这篇文章同步到微博。这位半岛君的文章,都会发在知乎,所以出现的是知乎链接。如果你从第三条链接点开,都是不相关的内容,或者是和这篇洗稿文相关的内容。


不过,以上并不是最重要的证据。


接下来,我将会通过,这位半岛君本人都意想不到的方式,甚至是极少有原创作者使用过的方式来证明我的举证。


我先直接说结论:这位半岛君在写《她,是余文乐的最爱,也是周杰伦的挚爱》文章之前,肯定 100% 看过我的文章。


我的论证很简单。那就是,这篇《她,是余文乐的最爱,也是周杰伦的挚爱》洗稿文,至少有 7 张图片,来自我的原文。


先说在半岛便利店文章中,出现的 4 张拼在一起的图片。


它们来自我文章中,下面两张四宫格拼图。对半拆分后,再排序在一起而已。


这张四宫格图截取了下半部分,并去掉了下半部分的水印。


这张四宫格图截取了上半部分。如果你细心看的话,“包场”两个字,有一部分字体被裁剪了,而对方的图也是如此(往上翻对比)。  


好了,有人可能会说,这些图你可以截,别人也可以截,凭什么说别人的截图也是你截的?


这是一个好问题。

不过,我要证明的并不是余文乐所 Po 的照片。虽然那也是证据的一部分。


我是一年前,发表文章前两天,自己在 Instagram 客户端截图的。作为一款社交产品,我截图的那个特定时刻,页面上必然保留了当时的社交数据,比如点赞数。


对应半岛便利店那四张图,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点赞数据分别是:20079 次、22080 次、14375 次和 15189 次。


和我原文图片的数据一模一样。


为了验证上面的数据,五一假期这天,我特意重新打开 IG 截图,没有一个数据和我一年前的数据,一模一样。事实上,在半个月前发现被洗稿后,我也截过一次,依然不一样。


还没完。


当时采集图片素材的时候,我发现可以用得上的图片实在太多了,所以我使用了平时较少操作的收藏功能。等到开始写文章时,再进去收藏页面,选择合适的图片进行截屏。


我的 IG 上还保留了当时一部分收藏数据。


现在,回头看看那四张照片,你会发现右侧位置,原来是白底黑线框的收藏图标,全部都变黑了。原因是我收藏了这些图片。


除了上面四张拼图数据一样,下面两张图片也来自我公众号。


比如,因为下图(我原文的图)有水印,“感谢老板帮忙”被裁掉了。但点赞数和书签收藏功能颜色变化一致。如果你现在去截图,也不是这个数据,我验证过。


又比如这两张,请细看上图,会发现有一个微信水印小眼睛没擦干净。虽然位置不同,应该是 PS 得不够认真。同样,我保留了最新截图。


好了,刚才说了七张照片,还有一张呢?


最后一张图,更有意思。我都有点想不明白,这位半岛君,为了瞎编写一些不符合事实的鸡汤文字,偏偏选中了我原文最特别的一张图。


以下是我原图。通过上下对比,发现右下角有水印的地方,被对方也像我一样,做了马赛克处理,其他细节,包括点赞数、日期(258周),甚至马赛克颜色深浅排序规则,也一致。


为什么说这张图片特别?


你发现没有,其他图片是在 App 端截屏,而这张是在 Web 端截的。


我为什么会做出这个举动?


其实,当时我几乎把余文乐的 IG 翻了遍,是想真正确认,余文乐最早 Po 华嫂冰室图片的时间,比邓达智在香港媒体上推荐华嫂冰室的时间晚,华嫂冰室最早在香港受关注,和余文乐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甚至列出了相关媒体报道的时间线。你可以重读这篇文章《从春娇与志明约饭这家茶餐厅,看余文乐鲜为人知的元朗情结》了解。


但是在手机端往下刷的时候,经常刷着刷着,碰到返回键,又得重新刷,反复几次,很不高兴,我只好打开 Web 端来刷。


这位半岛君,如果你和我一样,有一股傻傻的认真劲,自己去截图,一年之后,你知道页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吗?

我帮你把图截了,并用红色线框标记这些变化:

  • 余文乐 换了头像,并加了 V

  • “正在关注”按钮 UI 图优化,且文案变为“已关注”

  • 点赞次数由 3796 减少为 3787

  • 时间字段不再显示周数,而是具体的年月日


然后在这些变化里,有一个对我至关重要的证据。我的文章是 2017年 4 月 28 日发表的,电脑文档显示截图时间是 4月 26日晚上 23:04分。


下面来做一个简单的计算。


余文乐在 IG 上发布图片时间(见最新截图)是 2012 年 5 月 12 日,我截图时间是2017 年 4 月 26 日,中间相差16天就整整 5 年。一年 52 周,5 年一共 260 周。相差的 16 天,一共是 2 周并多出 2 天。


一般情况下,产品前端页面,字段的显示规则取周整数的最小值,所以 2 天,暂时不计算到周数里。


260 - 2 = 258 周

好了,你可以再往上移,看看我的旧图,和对方使用我旧图的截图,右上角显示一个超级完美的数字:258周。


通过截图的时间,我能够证明,这张图片是我发表文章前截取的。


到了这里,我倒很想问一个问题,请问多大概率上,一个人在去年同一时段,和我在 IG 上,进行着同样的操作:分别选取了一模一样的照片(含点赞数据),拥有一样的用户操作行为,裁剪角度一样,随机拼在一起的图片也一样?


你们觉得,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是一张,两张,甚至三张,算你偶然。可是七张,具有特殊特征(数据、用户行为和产品功能点)的图片,分布在文章不同段落。还经过这位半岛君有意识地,去水印,裁剪,拼接。


这难道不是,赤裸裸洗稿的证据,包括洗图的证据吗?


好了,洗稿的举证先到此。看起来,我好像得到了胜利。但并没有。


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很聪明地,想到了用这个方法来取证。


我一点都不聪明。一部分是因为工作思维的训练,一部分是因为,我在写那篇文章的时候,使用了别人不知道的笨功夫。


为了验证华嫂冰室的成立时间,我去元朗青山大马路边上,恒香老婆饼对面的三联书店,三楼还是四楼,专门找邓达智的书看。里面有讲述华嫂冰室成立的故事。但没有具体时间。


我还专门去吃了传说中华嫂冰室前身的“和记”,有我文章历史记录可以证明。然后在那一次,特意路过华嫂冰室屏山总店,在屏山村,问了两个人。一个是卖猪骨粥的婆婆(写过文章),我依然记得她回我这么一句话:“吓,我怎知啊,你去问巨地嘛。”另一个是,在华嫂冰室屋门前左侧,一位原居民伯伯,他给到我的信息是,大概 8、9 年前,印证了我在 Youtube 上找到的视频信息。


至于华嫂儿子和余文乐的关系,我使用的是反推方法。先反推余文乐是元朗人,得到证明。再假设余文乐爸妈和华嫂是朋友,用各种关键词搜索,找不到具体信息。我一直有关注华嫂冰室的 IG,后来留意到香港本地媒体一个报道,说华嫂儿子经营社交媒体,拉近食客距离。然后我去刷华嫂冰室的 IG,发现有转推余文乐的 Po 文,并且从这些转推信息里,找到了华嫂冰室儿子的 ID。又通过余文乐妹妹的 IG,发现他们那一群人是经常玩的朋友。最后,才去看余文乐的 IG ,验证上述关系。


我根本不好意思把这个过程说出来,显得我太蠢了。真的。


那个时候,我公众号只有几百个读者,文章也是小几百阅读数,竟然花这么多业余时间,去验证这些细节,真的太丢脸了。


而这位半岛君,经常随手刷一下明星的 IG ,就发现了这些隐藏的关系哦。点一点鼠标,就能了解餐厅的前世今生哦。


此外,我文章中有提到相对中环和旺角,元朗是香港的乡下。也被这位半岛君引用了。但是,凡是去过元朗的人,都应该知道,虽然是“乡下”,但这个地方的餐厅满大街都是,总数排在尖沙咀之后,位于香港十八区中的第二名,甚至曾经位列第一名。可不是你说的“店本就不多,竞争少”哦。


对,这就是我为什么称它为“网红美食号”的最大原因。它直接引用我的部分,反而是正确的。通过引用,再瞎编写的,错漏百出。


真的很难忍受!!!

(写文章一般不用感叹号,这里忍不住用三个。也请不要告诉我,读者不介意,毕竟我自己无法说服自己不介意啊。)


难受之余,我又隐隐约约觉得,或许这位半岛君,是尊重原创,并具有法律意识的。因为,在半岛便利店公众号,关于转载的要求,我看到这么几段非常感人的话。


看完之后,我觉得还是要给成年人一点机会。


半岛君,如果你认为我的举证不对,那么,请详细说明那 7 张图片的来源。包括搜索关键字、路径、对应的网页 URL 。以及上述观点中,每一个观点获取的来龙去脉。


如果你正面回应,事情或许简单很多。


如果你不回应,我真的很想问一句,你对你自己,和对其他创作者,是否采取了双重的标准?


既然强调了其他创作者,在这里,需要补充一下。我看了半岛便利店公众号,一些标注部分图片来自网络的旧内容,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小秘密。甚至在它每天更新的微博时间线上, 《苹果日报》旗下生活媒体生产的内容,真的是这位半岛君的最爱拿来用的哦。


这里留着,暂且不表,说回正题。


上面说的所有,还不是维权过程中,最令人感到尴尬和无语的部分。


因为被洗稿了,维权文章也写了,不能认怂啊。不管有没有用,都要去找具体的人或公司问责。


然后我去找这位半岛君的信息,我发现,竟然找不到它背后真正的运营者。


我分别翻了半岛便利店的知乎、微博,还看了 Twitter 和 IG 账号,几乎都是因为这个公众号才新设的账号。知乎和微博两大平台,除了内容本身,没有什么痕迹,能看出背后的运营者是谁。


而且,公众号注册者信息是女的,知乎也是女的,还挂了台湾一个服装品牌的美女性感硬照。而微博信息显示是男的,公众号内容,文本中的叙述主体,也像一个男的。当然,所有这些信息都不能说明什么。


但是在公众号第二个菜单栏里,有一个商务联系,留下了一个二维码,声称有合作事宜,可以联系他们的商务运营:小南。


我长按识别了那个二维码,跳出这个页面:


我没有加这位南瓜先生。而是使用这个 ID,打开了 Google,以及几个主流的社交平台搜索功能。 


对,通过公开信息,我分别找到了这位南瓜的 Twitter 、IG、知乎、微博和脸书账号,乃至他的个人博客。


不过,很不幸,翻了一些信息,也没能找到百分百确定的信息。


但是,有一些挺有意思的,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


2018 年 3 月 26 日,南瓜在他的 IG 上发布了这张照片。


2018 年 3 月 28日,半岛便利店的微博,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配图的第四张图,和南瓜的 IG 图是同一张(微博大图就不放了)。


同时,在南瓜的微博上,曾经有这么一则对话,在这个对话里,他以美食博主的身份出现,并且提到了上面那家牛肉火锅。


并且,在他个人微博上,两个账号互相关注,南瓜也曾多次点赞或转发半岛便利店的微博。而鲜少提及过其他公众号。


而在推特上,半岛便利店只发过一条推,并被南瓜 RT 了。


与此同时,不管推特还是 IG 上,南瓜发布了大量和便利店有关的推文或图片。


而在公众号,半岛君是这样介绍自己的,请看下图。


同时,在南瓜的个人博客里,自我介绍是一位新媒体人。


列举了这么多,是要告诉大家,半岛君就是南瓜,南瓜就是半岛君吗?


当然不是。


根本无法 100% 证明。不是吗?


只是可以确定,半岛便利店背后的运营者之一,必然包括这位南瓜。


究竟还有没有其他人?不知道。


在半岛便利店的周年文章里,说这个号是一个人在做,也不能证明什么,毕竟人家说南瓜是商务运营啊,不一定是背后洗我稿件的那个人啊。


再说这位南瓜,在知乎的账号,多半聊聊无线电,展示“极客”的一面。然后写一下推荐语,说“半岛便利店”是极少数最值得关注的公众号之一。


其实还有很多信息,全部都是公开的,包括这位南瓜的成长经历、求学经历和工作经历,和“半岛君”精心所卖的人设,有相当重合的地方,也有颇多矛盾的细节。


正如南瓜在推特说的那样:


所以,我真的没有办法,只能在这里,透过我唯一能够找到的南瓜,希望你能向“半岛君”传达我的意思:


请正面回应我本文关于洗稿的举证,并在贵公众号,向我以及“香港这样玩”公众号,作出诚挚道歉。


对,上面是我的诉求,但我不敢期待任何结果。


也绝对相信,很难对洗稿者的利益,造成有什么影响。


那为什么还要写这篇文章呢?


当我知道被洗稿后,不是生气,而是担忧。因为,不值得生气。但无法不忧心。甚至,我内心有一个强烈的想法,如果我不写这篇文章  ,我所创作的内容,一定会以更隐秘的方式,继续被洗稿第二次,第三次……第一百次。


虽然,我也知道,这篇文章不一定能保护我,甚至适得其反。但这可能是,被洗稿后,我唯一能够为自己做的事情。


很可悲,但也没办法。


所以,我先做了。你随意。






特别说明:

在取证的时候,我发现虽然不认识这位南瓜,但要在我的社交联系人里,找到认识这位南瓜的人,一点不难。不过我放弃了这种做法,选择直接写了这篇文章。以及,真的不能百分百确定这位半岛君的身份,只好根据公开信息,提供一些明显有关联的线索。


本文不标注原创,欢迎转发、转载。


图片截图来自香港这样玩、半岛便利店关联账号,以及南瓜的社交媒体页面信息。


另外,我的原文:

从春娇与志明约饭这家茶餐厅,看余文乐鲜为人知的元朗情结

以及,点击【阅读原文】可以查看这位半岛君的文章。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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