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灭火器”AED怎么用?你该了解下!【快速心律失常系列之39】
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对于常看新闻的读者来说想必这个名词并不陌生。
▼网络截图
如果一个人突然倒下,意识丧失,可那么他/她有可能是发生了心脏骤停,需要马上实施急救。
对于一部分患者来说,需要立即对心脏实施电击——即除颤,心外按压+除颤的效果要远远好于单纯胸外按压。
而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可以帮助普通人快速实施除颤。
国内AED尚未普及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欧美国家已经对急救队员、消防员、警察等急救工作群体及普通民众进行AED使用培训,在人群聚集地、心脏病易发场所也配置了AED,比如机场、车站,甚至部分飞机。
而2017年焦点访谈栏目调查的国内现状是这样的:
北京地铁,2016年累计客流30亿人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没有心脏除颤仪;
首都机场,2016年累计客流量9000万人次。据了解,这里是北京配置AED最集中的地方。工作人员表示,整个机场各个显著位置都有AED;
北京西站,2016年累计客流量超过1亿人次。记者发现这里没有配置AED,但有专业医护人员和专业除颤仪;
中国高铁,2016年累计客流量14亿人次。工作人员说,高铁列车的每一名乘务员都经过红十字协会培训,包括心肺复苏以及人工呼吸,但并没有专门针对心脏骤停的急救设备AED。
好在,这种情况也在逐渐改善中。
不敢救?
国内的所有AED设备上都会有这样的字样:“本设备仅供医务人员使用,以及在心肺复苏及AED使用方面接受培训的人员使用”。即,如遇突发状况,真正需要使用到AED时,须在医务人员的陪同下使用,不能擅自操作。
但事实上,AED原本的设计初衷就是让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普通民众也能救人,傻瓜式的语音提示+简单的按键和贴片让任何成年人操作起来都没有障碍。
而且,201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法总则》中一项被称为“好人法”的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人们的疑虑。《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法条已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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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等专业急救人员到场实施抢救?
心脏骤停患者的最佳抢救时机是发病后 3-5 分钟内。一般情况下,急救人员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到。此后每耽误1分钟,生还几率降低10%。
所以,AED操作方法还是先学起来吧,也许你果断的救治能为他人带来起死复生的机会。
不会救?
AED的操作非常简单,借用“第一反应急救机构”的一句话:六个字学会救命——“听它说,跟它做”。
该装置会自行判别患者是否需要实施电击。如果需要电击,它会用平稳、清晰的语音具体说明操作的方法,并主动调整提示,以保证您正确操作。智能传感器会评估患者病情,自动适时地提供除颤治疗。
▼AED教学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n1341u2jyg8&width=500&height=375&auto=0
操作时您可能听到的提示语:
1、 连接电极板
2、 请不要接触病人,正在分析心电图(心律)
3、 建议除颤/未建议除颤
4、 远离病人
5、 充电中
6、 按下“电击”键
7、 放电完毕
8、 检查病人,如没有脉搏,进行CPR
…
希望你用不到
但当真要用到时
至少你知道该怎么做!
本文首发自微信公众号:哈特瑞姆心脏科普(CY-heartrhythm)。精彩阅读之快速心律失常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