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考虑:解决华人华侨社保、医保
(信源:加国无忧转自加拿大华人同乡会联合总会)
概要
加拿大与中国达成10年签证后又传来一大利好消息:中国官方透露正在考虑解决华人华侨回国社保、医保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近日邀请了包括加拿大华人同乡会联合总会会长在内的由温哥华,蒙特利尔,渥太华和多伦多华社代表共7人组成加拿大侨领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进行座谈,就中国当前涉侨立法方面征求海外华人华侨的意见和建议。
加拿大侨领代表团成员有加拿大促统会主席戴国奋(多伦多)、加拿大皇家律师乐美森(温哥华)、全加华人联合会执行主席蔡宏安(温哥华)、加拿大华人同乡会联合总会会长俞莹(多伦多)、加拿大越棉寮华人协会执行会长陈福(多伦多)、加拿大中华会馆主席薛金生(渥太华)、以及《华侨新报》社长张健(蒙特利尔)。
加拿大侨社代表团的各位成员在座谈会上积极发言,就广大海外华人华侨比较集中关心的问题,如关于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海峡两岸和平统一;关于加强涉侨法律的宣传普及和落实;关于呼吁中国承认加拿大华人双重国籍;关于改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部分内容;关于保护移居海外的华人华侨在国内的福利;关于海外华人华侨在国内投资权益的保护及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现象的解决方法;关于海外人才受聘回国在国内任职期间遇到的一些问题等等,反映了本地华人华侨的意见和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侨社代表建议是否能够给予在中国出生的华人在归国工作投资和赡养父母等方面出于人性化的考虑,提供双重国籍,或和港台相似的侨胞证等相关建议,并将继续关注跟进了解对海外华人华侨权益保护的相关事宜。
针对侨社提出的按照所在国具备对等原则的情况,希望承认双重国籍问题时毛起雄主任和人大领导明确地表示,由于中国有着非常特殊的国情和侨情形势,以及和涉及各侨胞国的国际关系问题,综合当前国际国内的各种情况,目前实现双重国籍的条件还不成熟,不具备;但是中国政府正在积极为方便海外华人在国内居住创造条件,包括完善绿卡制度、包括与许多国家签订免签协定、其中包括最近实施的给予加拿大人十年免签证待遇等等,希望使华人华侨在权益方面尽可能地切实得到实际利益最大化。
毛主任还透露,目前国内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一套包括华人华侨在内的、在国内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整套制度,以满足海外侨胞多年的愿望和要求。
背景资料回顾:
2009年4月6日中国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即新医改方案。此方案出台,旨在解决中国改革开发30年,经济高速发展中凸现的一个社会难题——医疗保险严重不足,看病难、看病贵,掣肘社会向前发展。
医改方案中一项规定,引起海外华人广泛关注和惴惴不安:“拿到外国长期居留的,就不能再享受中国国内的养老医疗保险”。这句话从字面上很容易理解出两个含义:一是凡是拿到长期居留的海外华人,将来回国将不再享受养老医疗费用待遇,也就意味着无缘于国家的医疗福利,二是对符合这一规定的海外华人来说,将意味着过去已缴纳的保费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