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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2017都江堰年会

编者按


2017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于12月1日至3日在都江堰市召开,会议主题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2017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名城学委会”)年会于12月1日至3日在都江堰市召开,会议主题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本次会议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主办,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办。


开幕式



会议开幕式由名城学委会副秘书长鞠德东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学会理事、名城学委会主任委员张兵,学会副理事长张泉,学会副理事长赵万民,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邱建,都江堰市委书记卢胜,名城学委会副主任委员赵中枢,学会理事、名城学委会副主任委员周俭,学会理事、名城学委会副主任委员张杰,名城学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广汉等委员及来自全国部分高校、科研机构、规划设计单位和规划管理机构的部分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鞠德东副秘书长回顾了1991年名城学委会都江堰年会的历史,当时对历史地段的讨论促进和推动了我国历史地段的保护和发展。他指出,历史建筑保护在“十九大”召开和党中央对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提出新要求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赵万民副理事长、邱建常务理事和卢胜书记分别致辞。



赵万民副理事长指出本次年会具有新的高度和起点,当前文化自信已成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之后的第四个自信,规划工作者应紧跟习总书记的指示,以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展示中华文化的魅力为目标。他还认可了名城学委会在推进中华民族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自强的工作中做出的贡献。



邱建常务理事强调文化自信作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础,无论时代怎么变化,我们对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不能懈怠。他指出,近年来四川省特别是都江堰市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上仍有一定的不足,未来将更加重视历史建筑的保护问题,这是历史的任务,也是历史赋予的使命。



卢胜书记介绍了都江堰在古城塑造、历史文化街区重建、历史文化内涵挖掘方面取得的成就,同时他指出保护好、传承好都江堰历史文化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并指出都江堰市已明确要把历史文化作为城市发展的灵魂,未来将努力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成为都江堰市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名城,最具文化价值、最具时代特点的平台。


随后名城学委会顾问朱自煊、阮仪三及汪志明三位先生通过视频向会议致辞。



朱自煊先生首先回顾了1991年在都江堰召开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会议内容,即确立了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整治方式;他回顾了《威尼斯宪章》和《内罗毕建议》中关于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的讨论,指出了《威尼斯宪章》和《内罗毕建议》的重要性、核心要义和对当前我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赞扬了都江堰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整治工作,并寄望规划工作者在未来历史建筑保护中发扬中华民族的精神,做世界水平的精品并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阮仪三先生着重强调了“十九大”召开后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他希望规划工作者珍惜这次共同交流思想的机会,并预祝会议取得丰硕成果,同时鼓励规划工作者在新形势下要继承传统,砥砺前行,在新常态下,创造性地做出历史文化保护事业新的业绩,拥抱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事业新时代的到来。



汪志明先生以都江堰水利工程是人类文化、智慧与自然山水完美结合的案例为引子,提出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交融的永恒课题;他回顾了上一次都江堰年会形成的对历史地段以保护与整治为主,并赞扬了都江堰历史名城保护实践;抚今追昔,畅想未来,汪先生指出我国已进入新的时期,文化自信,尊重历史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日益成为国家与人民的共识,这与历史文化保护事业风雨如磐30年所坚守与期盼的目标是一致的,保护工作应理性认识文化的价值和作用,以建设文化深厚、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永恒目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名城学委会主任委员张兵传达了王蒙徽部长关于规划工作“学懂、弄通、做实”的六字要求,强调未来应加强对党中央新时代重要的战略部署方向的把握,重视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把日常工作中的经验变成理论上的认识,反过来促进政策共识的达成,来推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张兵主任委员还强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视,提出了弄懂历史建筑价值、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利用好历史建筑、探索并推广好的历史建筑利用经验等工作要求。最后张兵主任委员提出本次年会的四个主要议题:历史建筑的价值认识,历史建筑的保护方法,历史建筑的利用方式和机制体制创新。


特邀报告


01



赵中枢副主任委员以“历史建筑概念、意义及认定的标准与方法”为主题,归纳了历史建筑在我国从概念到获得法律地位的过程,并强调其内涵、外延、保护方法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他结合金陵饭店、杭州楼外楼、三门峡大坝及广州白云宾馆等案例指出历史建筑的价值,并强调历史建筑是城市发展演变过程中留存下来的重要历史载体,保护历史建筑具有拓展保护体系、更好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以及支撑历史地段保护的重要意义。


最后他结合各地历史建筑确定经验梳理了历史建筑确定的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上海马勒别墅等案例提出了整合历史建筑相关概念、破解历史建筑的产权困境、制定历史建筑因地制宜的保护方法、探索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多样模式及建立历史建筑长效的管理机制五大未来研究工作方向。


02



张杰副主任委员以“体用并重——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实践与思考”为主题,对历史建筑从诊断到管理的全环节保护利用方法进行了梳理。


他首先结合景德镇彭家弄酒店结构检测、南强街88号院三维扫描工作及彭家弄酒店采光和通风分析实践,介绍了结构检测、外观诊断和性能测试三种历史建筑的诊断方法。


随后他结合景德镇陶溪川陶瓷博物馆结构安全防火改造、晋江五店市蔡马贤宅改建复原及卫生设施布局、济南商埠区张采丞宅结构变形的矫正与加固等案例介绍了历史建筑修缮中结构加固、外观修缮和性能提升三方面,并指出修缮工作还应评估对历史建筑真实性的影响。


最后他结合福州三坊七巷美术馆及景德镇陶溪川博物馆利用实践,指出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方法包含空间优化和增加可使用面积两部分,并结合哈尼族蘑菇房自动喷淋系统介绍了历史建筑的安全管理。


03



周俭副主任委员以“历史建筑遗产再利用的方式——空间的利用与创造”为题,指出“历史建筑”不应被当做孤立的艺术作品,应结合社会、经济、文化、人文的视角去看。


他以巴黎国家舞蹈中心、大巴黎建筑之家、法国文化部、潮州民居以及都江堰图书馆等案例入手,概括了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六个方面:价值提升、将历史真实展现与增加当代的“价值观”结合、历史景观保存、依据新的功能去增添新的建筑空间和元素、城市景观与建筑空间再创造的当代性、历史建筑民间再利用中乡土情感的体现。


最后他总结道历史建筑的利用,寻求的是一种价值的再创造,在这个过程当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对城市和地区发展的价值,以现代人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及对空间的需求作为再利用的基本要求,巧妙结合现代功能空间和历史空间,最大化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


04



张泉副理事长以“苏州传统民居保护研究简介”为题,从苏州的传统民居保护面对的现实困境出发,指出对传统民居要做到正确修缮、科学利用,其中有规划问题,也有文化问题、产业问题,还有建筑、施工、材料等问题,以及与上述相关的标准、政策、法律问题。


张泉副理事长及其团队结合实地调研和对苏州民居营造法式的梳理,绘制了苏州传统民居建筑图集,开创性地对苏州传统民居户型进行了系统的科学分类探索,完善了苏州民居保护的方法系统和标准准则。他指出传统民居是历史建筑中数量最大的组成部分,我们在推进其活化利用的同时,应不忘保护初心,在保护的方式方法和传统民居的研究上面持续不断地投入和研究。


05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王唯山副主任以“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社区保护与发展”为题,从社区的角度来认识历史建筑的地位以及应用,他指出鼓浪屿保护的指导思想是在保护遗产整体以及它的生活基础上开展保护修缮。接着他指出政府提高生活服务水平、提倡传承文化特色、提升居住品质、对经济发展提供渠道及推动旅游反哺社区等社区具体保护方式。


接着王唯山介绍鼓浪屿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过程中以真实性,文化性,还有公共性为原则,区分了原有使用功能延续、历史文化展示、文化活动场所、社区活动场所和旅游服务空间五类空间利用方式,通过规划引导实现各类功能的平衡,达到提高社区生活服务水平、提振社区传统特色文化、提升社区居住环境品质、提供社区经济发展渠道的目的,向我们展现了鼓浪屿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经验。


06



武汉市国土规划局编研中心李延新总规划师以“武汉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机制”为题,介绍了武汉市针对建筑遗产分类定级与保护利用的政策演变历程。她指出,武汉市75%的优秀历史建筑和50%的候选保护建筑分布在16个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中,为实现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护奠定了良好基础,并以中山大道、昙华林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等案例介绍了武汉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实践。


她还总结了武汉市历史建筑在保护利用过程中的制度保障、技术支撑、工作机制及功能活化相关实践经验,并提出了历史建筑严格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度”的把握和社会资金如何更有效介入两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07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文化公司焦娜总经理以“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实践与再思考”为题,她首先对习总书记近些年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天津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践中保护优先,合理运用,修旧如故,适用安全的原则,介绍了天津市877栋历史风貌建筑的确定和保护工作。


最后她针对当前历史建筑保护中仍面临保护法规和管理机制不完善,保护理念落后,保护技术体系不系统,资金保障乏力等现实困境提出推进市区两级行政主体高效对接、推进公众监督、加大多元化支撑的投入和强化历史建筑的利用功能等相关政策建议。


08



安徽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刘仁义副院长以“徽州古民居保护利用实践与困境思考”为题,结合他多年来对徽州传统聚落和徽派建筑的研究实践介绍了通过空间重组与优化实现徽州民居功能延续、通过整合改造实现功能置换及通过现代技术实现功能拓展三种徽州民居保护利用方法。


接着刘教授针对当前历史建筑保护面临的诸如快速城镇化、宅基地改革等挑战以及地方管理散乱、督查缺失等机制困境,提出了历史建筑立法、完善保护机制、整体规划、落实督查、开展活化利用以及推进多学科合作等构想。


他认为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是其保护的主要方式,并指出历史建筑的保护应重视跨学科合作,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者应以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的基本理论及技能为基础,系统掌握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保护与再生的理论、方法与技术,具有较高建筑学素养和特殊保护技能。


09



上海交通大学王林教授以“工业遗产保护更新的问题与挑战”为题,完整的介绍了上海的工业遗产保护从点到面,从自发成长到创意发展,到政府引导,再到综合性的工业区规划的保护历程。并从空间、功能和运行三个视角入手,归纳了工业遗产保护面临的诸如缺少规划统筹、人性化不足、功能单一、过度商业化改造、缺少更新政策的支撑以及战略性长期投入缺乏等问题与挑战。


她以上海吴淞区工业遗产保护更新规划为例,结合吴淞区工业遗产从产业建筑向复合功能建筑的转型、从生产空间向生活空间的转型、对工业历史文化的尊重、对工业景观风貌的传承、通过重塑街区与建筑功能实现有机更新以及构建多远开发机制等实践,探讨了工业遗产保护体系的内涵。并结合纽约、波士顿和伦敦工业区保护更新实践,强调工业遗产保护的价值,指出工业遗产更新应注重由单一功能转向多元复合功能的转变。


10



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郭旃以“求教与探讨”为题进行报告。他首先对文化遗产概念进行了讲解,指出文化遗产应该被视为文化的拓展,特定领域的升华,而不应因各部门间体制的敏感而被放在另外的位置模糊概念;他认为在文化遗产领域中,物质遗产存在褪变为传递无形知识和传统技能的趋势,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选择现代生活方式而将传统生活以表演形式向游客展示的案例比比皆是,他以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的马赛人民族博物馆以及内蒙古为例,讲解了无形遗产表演化、艺术化、体验化、娱乐化、符号化的趋势。


此外,郭旃先生以华沙重建、波黑莫斯塔尔桥重建等案为例讨论了国际热点话题“重建”;另以布达佩斯居民对其老城的热爱、巴黎塞纳河岸风貌以及永恒之城佛罗伦萨为例,探讨了古城保护的成功做法。


11



张广汉副主任委员以“历史建筑与历史文化街区”为题,结合都江堰、阆中等案例讲述了“历史建筑是构成历史文化街区的主体,而后者又为前者的保护提供历史环境”的观点,并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历史建筑申报工作做了阶段性概括。


另外他还讲解了历史建筑法定化的过程,并提出文物保护法关于不改变原状的统一要求会使传统民居、店铺和近现代历史建筑的改造利用受到限制,这使我们呼唤保护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并以法国巴黎马雷历史保护区规划、阆中历史建筑内部改善方案为例,讨论了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方法。


最后,他提出,保护方法的确定需要建立在明确价值和保护部位的基础上,并应以管理、立法、资金、制度等为支撑。


12



都江堰市袁明副市长以“都江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情况”为题做了报告,他简要概述了都江堰价值特色和文化遗产构成及都江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包括由内而外扩展保护体系,以及精华灌区的保护、农耕文化的传承、林盘肌理的延伸等;袁副市长介绍了都江堰“山水城、田林堰”的保护格局概念,而交通系统、城市功能等则均为保留古城历史功能作出相应调整;其后,袁副市长以西街、文庙为例,介绍了都江堰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法,包括聘用社区建筑师进行建筑设计、鼓励公众参与,以及加强政策引导等。又以包公寺、城隍庙、二王庙等文物保护单位为例,介绍了本市在文物古迹保护方面进行的工作。


自由论坛



12月3日上午的自由论坛环节,围绕会议主题及专题报告,与会委员及专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发言讨论主要围绕以下两个问题展开:


一是历史建筑的改造设计和创新利用。

专家提出要以城市形态演变研究为切入点,结合广州等地所做的实践,谈到提“叠加法”概念,做法包括恢复天井、维持容积率、寻求使用功能创新等;此外,专家还提出历史建筑无论延续功能还是创新利用,其目的均是做好做精,一旦设计比例、工业做法不到位,理念则成为空谈;专家们还深入地探讨了“协调”等概念和内涵,提出仅回应风貌协调标准、运用传统建筑元素,无法真正做到与“历史环境风貌”协调;在此,应特别注重建筑设计、施工等环节,以保证高水平建筑方案落地。

二是历史建筑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政策。

委员们建议“应更宽泛遴选历史建筑”。现阶段,历史建筑多为明清至民国时期建造,多出自历史街区,但此种方法忽略了六十至八十年代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建筑,而此类建筑具有“体现时代记忆”的重要价值,应得到保护;讨论中,专家也提出了如何对待百万庄、幸福村等一批建国后规划,但在北京乃至全国建设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居住区的问题;专家们还结合棚户区改造背景,强调了腾退、产权、利益分配等机制优化,以及社会资本引入、科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应精准政策、回应关切,切实解决利益相关者问题,才能真正做好历史文化传承工作。


会议总结



会议最后,张兵主任委员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围绕“历史建筑保护”主题,进行了理论、实践、案例的多方位探讨,收获颇丰。


历史建筑是承载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部分,其遴选与保护,代表了当今文化价值取向,而其利用则与建筑设计、工程技术密切相关。当今历史建筑的保护面临着政策、规划和建筑设计三个层面的问题和挑战,需在未来工作中重点把握。


最后,张兵主任委员对会议涉及内容进行归纳和思考并指出:

第一,我们需站在新时代高度上,重新思考历史建筑的概念,历史建筑不仅仅是文物建筑保护的深化,而是遗产保护的拓展


第二,历史建筑的挂牌和存档工作非常重要,历史建筑的遴选应深入研究其承载的价值;另外,应建立特定建筑艺术和工程知识的研究体系。


第三,应重点把握历史建筑与历史文化街区的关系,并以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概念的提出为例,指出将大部分优秀建筑和候补类建筑囊括在风貌街区中开展保护,是很好的尝试。


第四,价值评估是开展历史建筑利用工作的基础,决定了其利用方式,应在鼓励公众参与的同时,应做好政府动员,夯实政策基础,保障公共服务。


第五,要特别强调标准规范和管理机制,历史建筑的利用工作应以诊断、修缮、利用安全管理为先导,充分发挥建筑科学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作用。而在机制体制方面,则应加强对地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立法、资金、许可制度实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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