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刚刚,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院校名单出炉,报名将陆续展开!
2020年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陆续启动!今年我省将有47所地方属高校参加三位一体招生,各校招生章程经审核备案后将陆续向社会公布,有关报名也将随之启动。具体有哪些招生高校?一起来看一看。
2020年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高校名单
(省内地方属高校)
注:部委及省外高校另行公布
什么是三位一体招生
三位一体招生融合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三方面要素为一体,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高校按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自主确定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标准及方式,为学有所长、综合素质及专业潜能优秀的考生拓宽了升学通道,受到高校、考生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其报考一般需经报名初选、高考、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及志愿填报和录取等流程。考生须仔细阅读各校公布的三位一体招生章程,根据条件要求谨慎选报,并按规定参加高考和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高校将考生的学考、高考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事先公布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因疫情影响,今年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除浙江警察学院在6月份进行外,其他地方属高校均安排在高考后10天内进行。
日前,又有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科技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大城市学院等8所高校发布了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白羊帮主整理了以下几个考生和家长较关心的问题,一起来看看!(点击学校名查看完整章程)
此前已发布了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的高校请点击链接查看:捞干货!浙工大、宁诺、浙师大、浙中医大、浙大宁波理工等高校率先启动浙江三位一体招生!快戳!(1)医学临床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85分。(2)医药技术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80分。(3)医学相关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75分。选拔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5分(专项条件)。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4分。符合第十一条专项条件之一者可加5分(最高5分,多项获奖不重复计算;且仅限于报名环节使用)。综合素质测试1.“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分类别组织笔试和面试。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仅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内。3.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未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按不同类别分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满分为100分。各环节面试成绩折算成面试总成绩,计入到综合测试成绩。具体面试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第十九条 综合测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时间安排1.考生报名:5月19日上午8:30——6月2日下午17:00。2.考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6月23日。3.网上缴费:6月24日上午8:00——7月1日下午17:00。4.考生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7月5日上午8:00——7月11日下午17:00。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7月12日至7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浙江财经大学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40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已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以上(含),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合格,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及以下不计分。
1.报考综合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2.报考国际合作办学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者。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未达到上述报考类型要求,若符合以下五类专项条件之一者,在低于报考类型规定折算成绩15分以内者(即综合类85分及以上,国际合作办学类70分及以上),可申请报考。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或省级一等奖(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含)或同赛事省级一等奖。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中获高二、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游泳、乒乓球项目中: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三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中学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参考中学阶段综合表现,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若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合计相同时,其入围优先次序如下:①有素质特长的考生优先入围;②依据语文和数学学考折算合计成绩,高者优先;若语文和数学学考折算合计成绩相同,则依据外语学考折算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都相同,则参考中学阶段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四方面情况,A等个数多者优先。若以上再都相同,则入围优先权视为一致。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报考类型招生计划数的6倍。
1.网上报名:2020年5月17日上午9:00至6月9日下午16:00;
8.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7月21日。
浙江科技学院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外语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综合素质测试实行按类测试的原则,综合测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或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3.学业水平考试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者:
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
学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和考试,考生的高考成绩须不低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考第一段分数线的85%,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中国计量大学,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00至6月1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为从报名时起至6月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时间:6月15日前完成;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6月16日至6月26日16:00;
5.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7月3日9:00至综合素质测试前;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7月14日(周二)(是否提前现场确认视实际情况而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计划招生总计划数为95人。具体如下表: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结合考生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获奖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1:5的比例,确定获得参加我校各专业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专业综合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浙江外国语学院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①英语即兴演讲;②英汉问答;③仪态仪表仪容。此外,阿拉伯语专业需进行阿拉伯语模仿;西班牙语专业需进行西班牙语模仿;小学教育(师范)专业需要进行教师职业情境测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00分。
3.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面试成绩。
4.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1.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志愿填报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学校,学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单项成绩的排列顺序是: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按单项顺序高低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同分考生,最终按照高考成绩位次号,录取位次号在前的考生。其中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合二为一,并按平均成绩计算。
2.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2020年5月15日9:00-5月29日17:00;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缴费:6月19日-6月22日;
3.面试通知书打印:7月5日-7月10日;
4.报到抽签:7月11日9:00-17:00网上报名系统报到抽签;
5.面试:7月12日;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面试成绩查询:7月16日起。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计划学校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75名。招生专业(类)分不限科目类、单限物理类、中外合作类三种报考类别,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
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经学校专家组认定为符合报名条件中规定特长条件的考生,直接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潜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特长类考生可申请参加特长附加测试,学校根据特长测试情况给予不超过15分的特长分。面试得分加特长分超过100分时,按100分计。
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报考类别以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下午16:00;
(二)材料评审:6月2日-6月5日;
(三)材料评审结果查询、缴费:6月6日-6月15日;
(四)准考证打印:6月19日起;
(五)综合素质测试:7月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7月15日起。
录取办法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将浙大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范围为其入围的相应报考类别中所包含的专业(类),且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计划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6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和计划数如下表: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2.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省三等奖(含)以上。(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或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5)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学院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00至6月1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为从报名时起至6月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3.书面评审时间:6月15日前完成;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6月16日至6月26日16:00;5.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7月3日9:00至综合素质测试前;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7月14日(周二)(是否提前现场确认视实际情况而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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