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对883 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1 年7 月1 日起,取消9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经调整后,2021 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580个,抗血清、非混合免疫制品、人用疫苗、遗传物质、基因修饰生物体、治病用动物血制品等多项体外诊断产品也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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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 | 供稿:木霖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