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返校上课,广州三区最新通知
荔湾区:中小学阶段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今天上午,荔湾区发布了《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6号)》其中提到: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阶段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幼儿正常返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有序恢复服务。具体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记者采访荔湾区的部分学校和家长,学校表示暂未收到恢复线下教学的具体通知,部分家长也表示暂未收到学校的线下上课通知。
12月1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7号),其中提到: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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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7号)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优化完善全区防控措施:
一、除第35、36号通告划定区域外,此前发布的其他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二、全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落实扫场所码措施。特殊场所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四、大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3岁以上尤其是60岁以上的市民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全程接种满6个月成年人请尽快接种加强针。
五、居民群众要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11月30日,海珠区接连发布《海珠区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海珠区关于调整管控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针对市民关心的餐饮、交通、跨区、返校上课等问题,昨晚,广州市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一一答疑。
其中的问题之一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可以返校上课了吗?”海珠区回复:“不可以。中小学阶段学校暂缓返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暂缓返园。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管、托育机构暂停服务。”
信息时报记者 林茹彬
消息来源:广州荔湾发布、广州越秀发布、广州海珠发布
编辑:冼瑞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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