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外令」再次升级?同步看海外动画可能彻底没戏了
未来你看到的所有网络动画片开头,可能都会是上面那样。正版引进动画头顶上悬了好久的铡刀,终于将要落下了。
文/Bobe Lennon
昨天晚上,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指出: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当天该类别节目总播出时间的30%;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供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该类别可供播出节目总量的30%;
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00—22∶00播出境外视听节目;
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建立并定期更新统一的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视听节目播出目录,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境外视听节目不得在信息网络传播;
引进境外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不得引进、传播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参与制作或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的节目。
《征求意见稿》一经媒体报道,立刻掀起了轩然大波,甚至许多欧美、日本真人影视剧的粉丝也都在纷纷讨论。
诚然,这次《征求意见稿》如果正式实施的话,将会是史上最严格的一次「限外令」。
但实际上,《征求意见稿》中的大多数条款都在广电之前的文件中已经陆续实施,本次更多只是将其汇总和升级。其中一部分升级的条款一旦实施,受其影响最深的,是境外正版动画的引进,尤其是儿童动画。
「限外令」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有些吃瓜群众可能第一次听说限外令,所以特别恐慌。但其实早在1994年2月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广电总局前身)就发布了第一版「限外令」——《关于引进、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的管理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0号)。
当时的限外令中规定:各电视台每天所播出的每套节目中,境外电视剧不得超过电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其中黄金时间(18时至22时)不得超过15%。
有些80、90后的朋友可能还有些印象,当时电视台上放国外动画大多集中在下午5点-6点的时间段,小学放学回家刚好能赶上。因为每天可播出的境外电视剧只能有半小时长,如果是6点以后黄金时间放动画,就等于占用了当天的境外电视剧份额。
「限外令」第一次升级,是广电总局2004年9月23日颁布的《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2号),这里我们叫它为第二版「限外令」。其中规定:
电视台播出境外影视剧,应在片头标明发行许可证编号。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未经广电总局批准,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境外影视剧。
随后,2006年《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则规定: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00—20:00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
所以,自从2006年之后,我们很少看到当年电视机上活跃的日本、欧美动画了,所有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只能播出国产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因此迎来了它的黄金时代。
广电总局令第42号「限外令」也是至今为止在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中的主体规定,但由于起草时间是2004年,当时并未考虑到网络影视剧。于是在网络影视剧兴起之后,广电总局靠一系列下发的通知对第二版「限外令」进行了补充。
2012年2月9日,《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 》(广发[2012]9号)主要内容是给第二版「限外令」打补丁,包括加强对境外影视剧引进立项和审批管理、加强引进剧播出管理、对剧续约后的再次发行进行审批管理等。
但当时对于网络境外影视剧并没有太多规定,所以视频门户网站可以大量采购欧美日韩的网剧,纷纷各立山头、开启版权争夺时代。
这种状况被新广电总局于2014年9月2日下发的新通知所改变: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204号 ),开始对2015年1月1日后所有新上线播出的网上境外影视剧进行管理。其中规定,
单个网站年度引进播出境外影视剧的总量,不得超过该网站上一年度购买播出国产影视剧总量的30%。
网上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应依法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并取得著作权人授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每年2月20日前,将各网站申报的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拟引进境外影视剧相关信息,在“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上发布,供相关网站查询。网站在播出境外影视剧时,应在节目片头注明登记序列号。各网站不得播放未在平台上登记和公告的境外影视剧。
新广电发[2014]204号,可以说是给第二版「限外令」打的又一个大补丁(或者可以相当于DLC)。在境外影视剧引进和管理上,广电总局整体上依然沿用的是第二版「限外令」,只是补丁越打越多。
而如今的《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实就是第三版「限外令」,其中大部分内容都已经在第二版「限外令」的众多补丁中出现并实施,包括电视台播出境外影视剧不超过当天30%时间、不能在黄金时段播出境外影视剧,等等。
所以这次广电要做的,主要是不想再打补丁了,于是把之前的规定和通知做了一次汇总。
新的「限外令」对谁影响最大?
虽然第三版「限外令」大部分内容其实都已经在实施,但确实也有一部分是改动或者升级过的。
最主要的变化,是网络引进动画片可能也需要「先审后播」并要求《电视剧(动画片)发行许可证》了。
经历过2014年新广电发[2014]204号的朋友们可能还记得,这道通知一下,与国外观众同步追看最新境外电视剧就变成了泡影。
当年在大版权时代,以美剧为主要阵地的搜狐视频是最大的受害者。由于新广电发[2014]204号,网络境外电视剧也和电视台一样,需要「先审后播」,通过审核的节目须报所在地省级广电影视行政部门备案,获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才能在网上顺利播出。
而美剧大多是边拍边播出的模式,无法提前给到大量剧集送审。因此通知一下发,《生活大爆炸》和《傲骨贤妻》等多部美剧就纷纷下架,下架页面上显示着「因为政策原因无法提供观看」。
如今,搜狐上的美剧频道已经不再有当年火热的气氛了。这些真人影视剧集都需要等一季完结之后,才由国内视频网站送审,通过之后才能引进,而此时往往已经比国外慢了一年之久。
以目前搜狐上的《初代吸血鬼》为例,虽然网站上显示每周更新连载第4季,但实际上该剧在美国连第5季都已经播完。
那为什么当时真人影视剧都受影响,而动画却能继续同步引进呢?
这或许是源自于新广电发[2014]204号中一处语焉不详的部分,给了海外动画同步引进的可能性。通知原文中指出:「网上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应依法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并取得著作权人授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问题在于,没有提到「动画片」。
原则上,动画片肯定要么是电影,要么是电视剧呀?但是实际观察广电的文件可以看到,广电一般会将动画片与电影、电视剧并列,作为单独的一个分类,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中写的是「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
所以实际上,同步引进海外动画一直是打的是规定不详的擦边球,但现在,这个擦边球很有可能无法再打不下去——因为这一次的《征求意见稿》,开头就已经写得非常明确了:
引进用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下列境外视听节目,适用本规定:
(一)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
(二)教育、科技、文化、综艺、体育等其他境外视听节目。
这对境外动画片带来的影响是,对于采用的是「边播边做」模式的动画剧集,如大部分日本动画片,那么国内可能就无法再同步追番,只能等完结后,进行「先审后播」。
不过对于采用「做完再播」的动画剧集,如Netflix投拍的一些美日动画片《恶魔人》之类,就不用担心无法同步收看到——但是要提前2-3个月给到审核。
另外,大家未来可能也会在这些海外引进动画的片头里,看到和美剧一样的登记号和发行许可证号了,像这样——
另外一点,是大家都比较关注的30%境外影视剧的配额问题。
但其实我觉得,这个问题倒是比较容易绕过,而且本次第三版「限外令」《征求意见稿》或许比之前的规定反而要好一些。
前面有说到,在之前新广电发[2014]204号中,其实就已经有这个规定:单个网站年度引进播出境外影视剧的总量,不得超过该网站上一年度购买播出国产影视剧总量的30%。
而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的表述则是这样: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供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该类别可供播出节目总量的30%。
注意这个表述上的差别:在此之前,网站是每一年购买的境外影视总量不超过国产影视剧总量30%,即每年境外影视占比最多23%(30/130);而现在的《征求意见稿》,是境外影视总占比最多30%。
所以实际上,境外影视最多占比从23%提升到了30%,同时取消了每年的限制,只要总量不超过,相当于可操作的余地被加大了。
为什么总占比最多30%其实更好操作?
因为实际上,网络二次元社群关注的日本、欧美动画大多以面向青年观众为主,集数、时长并不会太高;而儿童动画才是真正需要走量的,往往集数长达上百集,甚至上千集。
简单做个算数吧。视频网站上提供一部3000集的国产动画《蓝猫淘气三千问》,就足够撑住引进一整个季度日本动画新番的基本盘,还绰绰有余。
所以30%境外影视剧的配额问题,按当前《征求意见稿》中表述的话,其实并不会对境外青年向动画片在配额上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配额真正影响的,是来自境外,同样是长达数百集的儿童动画,例如《小猪佩奇》、《托马斯小火车》等等。
这或许才是第三部「限外令」中,打算用配额最大限制的类型。
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其实非常反对「先审后播」的制度。但实际上,境外真人影视剧早已开始实施的规定,动画原本就只是靠着擦边球勉强逃过一劫,这悬在头顶上的一刀,可能迟早是要落下来的。
当年第一版「限外令」的时候,就没人知道这回事儿;第二版「限外令」,也还是没什么人在关注。等到第三版「限外令」来了,大家开始慌了,但是也有些太晚了。
不过英语里老话说的好,迟到总比不到好。
公众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公共政策,表达自己的声音,才有可能争取到更美好的未来。
所以如果大家对第三版「限外令」有反对的意见,可以趁目前该《征求意见稿》还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期,勇敢提出自己的声音: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66。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60932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动画学术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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