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学生素质能力大赛向制度化迈出坚实一步
作者史文生: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1月7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能力大赛的通知》,全省中职教育同人都为之兴奋,为之鼓舞。
职教同人为何如此兴奋?我想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这次大赛由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联合举办。这个“联合”有如下内涵:一是中职教育的两个办学主体,历来政出两头,各自为政。此次联合发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全省两类分属两个部门的中职学校将会由此感受到“一视同仁”,实现素质能力大赛对全省所有中职学校的全覆盖。二是这次比赛的联合举办,使指导教师、获奖学生的证书含金量得到提升,职业学校教师将会受到很大鼓舞,今年全省大赛的参赛人数也将会大幅增加。
第二,比赛项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在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大赛项目设置了中华优秀文化与基础、计算机应用、实用英语、快乐校园、走向职场5大类项目,将原“基础类”改为“中华优秀文化与基础类”。之所以使用“中华优秀文化”这一概念,是因为这一表述既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包括近现代中华优秀文化。为切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委会在具体项目中增加了中华传统经典短剧、中华传统文化故事,将国学朗诵改为中华国学朗诵等。为了推动校园足球运动,今年大赛还增设了校园足球项目,该赛项将由省中专体育协会承办。
第三,比赛机制充分体现了全员化理念。一是参与人员实现了全覆盖。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以及高职院校中专部都将参加比赛。二是组织形式体现了层层选拔。本次大赛继续采用学校初赛、市县复赛、省级大赛的形式进行。文件中明确要求,“没有举办市县素质能力大赛的市县和没有举办学校比赛的省属学校,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省级大赛。各市县、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素质能力大赛的举办文件、大赛工作总结及比赛项目、参赛人数等相关统计数据须报送省教育厅,作为参加省级大赛的必要条件,并作为今后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依据之一。”由此固化了“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的比赛机制。
第四,比赛的评判机制和组织保障更加完善。一是各项目比赛的评判标准以教育部、人社部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颁发的相关教育教学标准为依据。二是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成立了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其中,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语言文字处、师范教育处等处室负责人都参与进来,体现了联合举办的思路。三是省教育厅拨付专项经费作为省级大赛的活动经费,参赛学校不缴任何费用。四是切实重视比赛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比赛全过程的安全。
素质能力大赛制度化的主要目的,一是促进活动常态化,二是促进比赛全员化。学校比赛是推动大赛全员化的基础和关键,要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参加比赛。文件中明确提出,“市县要对所属学校提出举办学校素质能力比赛的相关要求,扩大素质能力大赛的覆盖面、参与率”“学校要组织班级比赛、年级比赛、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把素质能力大赛活动渗透于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可以说,此次联合发文,联合办赛,为推进中职学校学生素质能力大赛制度化迈出了坚实一步,为形成“专业全覆盖,师生全参与”的大赛局面,实现以赛促教、教赛融合,进而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来源:《河南教育》2016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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