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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有聘才有评”“没聘就不评”

2016-10-20 张翔宇 职教圈

日前,中山市人社局和教体局联合下发了《中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此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昨日,市人社局和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对这一方案进行了解读。


最高等级统一设置为正高级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并将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统一设置为正高级,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注重与岗位设置、聘用制度、绩效工资等多项改革的配套衔接。


  改革范围为中山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过渡和评审。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学校组成推荐委员会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一是改革内容上把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这几个以前不同的系列统一到一个比较规范的级别层次上,现在分成了四个级别。二是以前中小学老师要评正高级比较困难,现在包括幼教老师都有机会评上正高。三是以前副高级评委会由省来管理,这次副高级评委会下放给地方,由地方来评审。四是采取评聘结合,以往教师职称的评定和考试都是评聘分开,只要达到条件,有这个意愿,不管有没有岗位,都可以参加职称评定。但是这次改革之后,所有职称的晋升都是在有岗位的前提下,采取评聘结合,有聘才有评,没聘就不评。五是在评审的方式、标准、程序上都有新的变化,例如评审的程序以前就是由评委会直接受理教师申报材料,这次给了学校比较大的自主权,所有教师的职称评定或晋升都是由学校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推出来进行审核和评定;标准方面更加注重教师的实际授课能力和具体在教学方面的表现。


  “我认为这个改革对所有老师都有好处。一方面他不用担心以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会有什么变化,晋升的空间也会增大。同时,现在评上正高级的机会多了,按照中山的人才政策,只要评上了正高级,列入第五层次人才,就可以享受到购房津贴等相应的政府补贴。”该负责人说。  


对“高职低聘”人员略有倾斜政策改革方案对“高职低聘”人员有一定的倾斜政策。一是改革前已取得资格仍有效,竞岗成功后,不需再评审,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二是在国家和省的政策体系框架下,完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和调整岗位数计算办法,适当增加高级、中级岗位数量。新增高级、中级岗位,向“高职低聘”人员倾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存在高职低(待)聘情况的学校,原则上应按7:3的比例在取得职称的低(待)聘人员与拟申报该岗位级别职称的人员之间分配和择优竞争用于竞聘推荐的岗位数。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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