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职校“实习生”,何时是个头?
每年“双11”,买买买都伴随着快递量的猛增。大量的包裹,让很多快递公司人手非常紧张。在韵达快递西北分拣中心,前不久来了240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二学生,这些学公路运输管理专业的学生,却在这里从事快递分拣员的实习工作,每天工作10个小时,报酬却仅有10元。(11月19日新华网)
近年来,国家不但重视中职教育,而且还矫正了以往“重理论、轻技能”的培养方法,重视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鼓励校企联合,鼓励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多参加实践、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促使中职教育走上全面发展的良性轨道,令人欣慰。
不过,好经书碰到了歪嘴和尚。这一次,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把240名大二学生安排到与所学专业毫不相干的快递公司实习,工作10小时的报酬仅仅是10元钱!如果学生不听从分配,他们将无法获得实习学分,强迫意味不言而喻。按2016年4月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新规定,职校安排学生实习、定岗,一定要契合学生的所学专业,尽可能地征求学生意见,而且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同时,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扮演的狼外婆角色不言而喻。
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不少职校特别是民办职校,并没有真正按国家关于职校生实习的相关规定执行,而是打着“定岗实习”的幌子,把实习的中职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当成了摇钱树,肆意剥削学生的劳动价值。有媒体爆料,一些职校与实习企业“合谋”取利,学校每送来一名“学生工”,用工单位就奉上金额不等的劳务费,甚至按学生工的劳动收益给学校提成。因此,每一次廉价“实习生”的报道,都会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公众的口诛笔伐。
有些职校在学生刚入学时,就以实习分数相逼迫,迫不及待地要挟学生参加实习,当然,学校也会故意淡化、模糊学校保护学生权益的权责、义务。事实上,公众的舆论谴责很难遏制住职校的发财梦,要想规范好职校生的实习制度,一方面需要打击黑中介,严惩违规的用人单位;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职校的管理,督促职校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出台的《规定》,配合劳动部门,保障学生的权益。
很显然,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还略疲软,无法遏制职校发“学生财”的冲动。那么,教育部应当对职校的顶岗实习认真考核,给违规顶岗实习的职校列一份黑名单,一旦发现有职校不按规范进行顶岗实习,按黑名单级别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不妨取消其办学资格。如果没有黑名单这道“紧箍”,职校在学生实习上还会任性地挖掘“实习生”的资源。另外,劳动保障部门也应从保护“小劳动者”的权益的角度出发,严惩不足额发放实习生工资的用人单位。唯有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发力,形成一道带电的高压线,实习生的权益才有可能被依法保障,否则,廉价“实习生”会如春天的韭菜,割而复返。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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