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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这些地方这样做

2017-02-09 王海磬 职教圈

编者按

2016年11月,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曾经为科学评价人才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新形势下也逐渐让555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才爱恨交织的现行职称制度,正在迎来深刻变革——


浙江: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评正高

中小学老师也能当上“教授”啦!2月4日,浙江省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通过人员名单结束公示,来自中学、小学、学前、职教、特教等学段的132名老师顺利通过公示期。接下来,名单报教育部、人社部备案同意后,这些老师就能真正获评。


据介绍,正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里教授的职称,与工资待遇等直接挂钩。而此前,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此次通过评审的教师约占浙江省50多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万分之三左右。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教师参加了论文鉴定、面试考核(含说课和论文答辩)两轮比拼。评审专家从教学能力、是否为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是否有示范引领作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评比。


江苏:推动用人单位自主评职称

2017年,江苏省将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评审的原则,科学界定、合理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向符合条件的设区市下放副高职称评审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按照中办、国办的相关意见,职称改革的关键是去行政化,赋予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定中的相关权力。但也有人担心,权力下放后,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评审标准参差不齐怎么办?出现打人情分的现象怎么办?


“如果高级职称评审权最终下放到具备条件的高校,接招的高校都会慎重对待这一权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处长金自康坦言,职称评审到学校这一层面就是终审,如果评出来的教授学生不认可,社会不认可,对于学校的名声也是一种打击。


据了解,江苏将专门出台下放省属高校职称评审权的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建立倒查追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上海: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学历限制

上海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预计2017年一季度,上海将出台职称改革新政,针对职称外语、计算机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改革、加强和完善。


2016年上海出台《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为原本受制于学历、资历不够,无法晋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敞开大门,建立“绿色通道”,只要业绩优秀,就可以申报高级职称。此外,细则还按照分类评价原则,不再对工业应用开发领域人员发表学术论文作硬性规定,转而将项目技术总结、典型工作案例等形式一并纳入理论水平评价的范围,有效破解了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一直在“学术性”和“应用性”之间徘徊的现实难题。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此次新政出台,上海将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分类评价原则,破除学历和资历限制、畅通优秀人才职称申报通道、改革论文评审方式,并建立完善海外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充分保护各个层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天津:高校医院推行职称“以聘代评”

天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称,天津市将加快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机制,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行职称“以聘代评”。


今后,天津将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机制。逐步将正高级职称评审推广到尚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全部系列;实行职称评价结果与聘用、考核和晋升等相衔接;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机制,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天津还将建立职称申报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学术技术造假“一票否决”。论文不作为应用型人才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来源:光明日报


延伸阅读

从中小学教师可以评“教授”说起


  浙江的中小学教师马上就可以当上“教授”啦。2月4日,132名来自中学、小学、学前、职教、特教等学段的教师顺利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公示。正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教授职称,与工资待遇等直接挂钩。而此前,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


  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比例限制频遭诟病。示范性高中的高级职称比例是35%,一般高中是25%;初中的高级职称比例是10%,中级是40%,初级是50%。小学教师没有高级职称,最高是中级职称。长期以来,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被“隐形天花板”阻碍。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要求,今后在职称评定中,将更加重视实际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淡化对论文和英语的要求,同时向广大基层岗位倾斜。这意味着,从1986年开始实行、涉及5500万人的职称制度,将迎来一次重大变革。


  在我国,职称制度的建立,对于激励、选拔、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职称不仅与待遇挂钩,与科研资源亦密切相关,比如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对申报人都有明确的职称要求。因此,对于事业单位很多专业技术人员来说,高级职称是重要的奋斗目标,职称评审改革自然也备受关注。


  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基本制度,职称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科学评价和使用人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然而,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职称制度出现了一些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问题,不分行业特点,把学历、资历、论文等标准量化为职称评定的“硬杠杠”,致使专业技术人员为评上职称耗费大量物力、财力、精力。如此,不仅悖逆了职称评审的初衷,阻碍了人才自身的发展,也给人才的创新创造“添堵”。显然,原有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职称制度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职称改革势在必行。此次《意见》的出台,既是鼓励,同时也是一次纠偏。


  给人才松绑,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精力深耕专业、做好本职工作,是这次改革的方向。职称制度也理应同人才相称、与时代同步,让人才回归专业本身,使真才实学成为衡量标准。要破除职称评定的“一刀切”倾向,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一方面,注重职称评定的程序正义,制定出符合职业特点、能够客观反映个人业绩的多维度、全视角、针对性评定标尺,力求公平公正公开。另一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重视发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真正把人才评好、用好、管好。同时,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对人才不求全责备,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体现特色。只有剔除了“花架子”、摒弃了“一刀切”、亮出“硬把式”,才能真正让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陷入职称评定的尴尬境地,轻装上阵、贡献才智、脱颖而出。


  总之,职称不应成为限制人才的“绊马索”,而应作为推动人才发挥才能、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共同实现的“助力器”。相信《意见》的颁布实施,可以更好地引导“教师进课堂、医生去临床、演员上舞台、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可以最大限度地拓展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不断提升我国人才供给水平,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作者:杨晓莆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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