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 | 同学间因琐事持刀伤人 如何处理?
编者按
校园安全是每所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宣传和预防校园安全,职教圈特邀请学校安全教育专家王立杰老师给我们带来安全教育案例集,每周六准时给大家带来有关安全教育的案例,敬请关注!
说明:本系列案例均为真实事件,希望给读者以警示。
案例回放:
赵某系某职业学校汽修班学生。上学期间,性情暴烈,经常与同学发生矛盾,2014年5月曾与隔壁班同学戴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在学校餐厅,趁戴某不备,伺机用刀将戴某捅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故分析:
本案系一起在学校公共场所、多名学生在场时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案件。被告人赵某因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生活学习的琐事,无视法律,率性而为,在校内公共场所、众多同学面前持刀杀人,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性质非常恶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教育部《学生伤害处理办法》 第十条规定: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案例启示:
这是一起学生暴力行凶事件,这类案件,给受害者和当事人自己都会带来终生无法弥补的伤痛,因此,一定要引起学校、学生和家长的重视。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职业学校教学不仅仅侧重于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的教授,更要重视学生良好品德和习惯的培养。因为职校生在成长过程中,大都养成了很强的个性,遇到问题,容易简单粗暴处置。
家长要尽到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的不缺失。父母是孩子最初的老师,扶养的同时还应承担监护、教育的义务,溺子等于杀子,要注重子女成长经历中的心理健康成长和为人处世的方法的习惯。让孩子学会关爱、学会宽容、学会尊重,能够和同学和睦相处,出现事情能理智处理,或者向老师或家长倾诉,寻求最佳解决方法。
学生要学会遵守学校和班级的规章制度,既要增加自律的责任感,也要增强自身被害的预防意识,妥善处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遇到矛盾,积极稳妥解决,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从而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给自己、他人乃至几个家庭带来终生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