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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3月15日起,参保市民就医需凭“证”报销!
从2018年3 月15日起
居民医保参保人就医需凭“证”报销
就医时请带上社保卡或身份证!
就医时请带上社保卡或身份证!
就医时请带上社保卡或身份证!
广大市民: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结算缴费时须用读卡设备读取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从2018年3月15日零时起,要求16岁及以上参保人到医院就诊时必须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16岁以下参保人如未办理上述证件,就诊时可携带户口本或医保缴费单。若未携带上述证件,当天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感谢各位亲顺手发个朋友圈,
或者转给有需要的人!
社保卡是我们的重要证件!
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
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
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
所以,各位亲如需就医也记得带上哦!
现在,八医君出题,看你是否真的了解它
▲ Q:麦先生今年30岁,带什么证件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A:16岁及以上参保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任意一种
▲ Q:小明今年15岁,带什么证件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A:16岁以下参保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本》任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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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