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8!核酸检测降价!
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4月2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广州报告1例,肇庆报告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深圳报告1例,东莞报告5例,揭阳报告2例。
2022年4月2日,在对省外来穗货运司机例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阳性感染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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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男,33岁,货车司机,4月1日抵穗后在例行检测中结果初筛阳性,4月2日经广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症),已闭环转送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
接报后,市、区迅速启动疫情处置应急预案,已对密接者、次密接者等落实管控,对涉及的场所进行管控并严格落实消毒措施,正有序组织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等相关处置工作。
根据初步流调情况和疫情防控需要,白云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如下:
封控区:东至梅隆水库管理处,南至梅隆水库坝下篮球场-林安牛津郡公寓-茶山东路,西至大源消防站-林安太和汇,北至大源六社罗屋;远泰物流;林安物流园警务室边的核酸检测点。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管控区:东至梅隆水库西岸-丰和物流园-大源十六社-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至动植物检测所-苗场路-康和别墅,西至六片山-石湖电商园,北至林安物流园。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防范区:大源街全域,东至大源南路,北至石湖和乐路,西至新广从路,南至大源东路。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2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上述管控区域的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穗,并积极配合街道、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由此给市民朋友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封控区、管控区内市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大源街暖心服务热线:020-37379039(24小时)。
广州市白云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4月2日0-24时,深圳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在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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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6岁,在重点人群(外省来深)排查中发现。
上述新增病例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
其中提到
各省份要将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8元
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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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保障局:
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现就降低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各省份要将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8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8元。实行检测价格和试剂价格分开计价收费的省份,要按照不高于上述水平设置封顶标准。
二、各省份应在2022年4月8日前完成调价工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省份,可延后至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调价工作。当地医疗服务定调价程序规定需要调查成本和听取意见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
三、各省份医保部门参考目前全国已有的挂网采购价格,在4月30日之前,通过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竞价挂网、参与跨省联盟采购、区域价格比较等多种方式,使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将新冠核酸检测所需扩增试剂、提取试剂、采样器具等物耗成本降至单人单检价格的50%以内。
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五、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价格。
六、涉及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其它相关事项,按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5号)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2022年4月1日
来源:国家医保局、健康广东、广州疾控i健康、深圳卫健委、佛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