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学生们觉得法律可以带来改变 | 对话“大学生起诉上海迪士尼案”律师

小昼 极昼工作室 2019-09-09


上海迪士尼乐园奇幻童话城堡,图源官网


文章摘要:因携带食品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被拒,且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三学生小王,将乐园告上法庭。她的诉求有两点: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赔偿损失46.3元。
混杂游客的个人权益、消费选择与商业模式等诸多方面,案件持续引发关注。小王的代理律师——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的袁丽透露,案件近期将进行第二次开庭。此前的4月23日,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审理。
9月6日,上海迪士尼乐园表示,园方将优化入园安检流程,考虑采用如x光机等在内的多种科技手段,辅助人工查包;食物政策方面,除需再行加工、保温存储及带刺激性气味的食品外,游客将可以携带供自己食用的食品进入乐园,园区内会增加更多不同品种、口味和价位的食品。
袁丽告诉《极昼》,目前她和小王正在和法院沟通,讨论后再决定下一步是否撤诉,而对方的表态“不完全符合预期。从法律来分析,我们觉得他们没有权限限制消费者带什么食物。


文 | 张楠茜

编辑 | 胡大旗



1

“其实损失就几十块钱,但(起诉迪士尼这件事)公益的性质更多”

极昼:你和小王是怎么认识的?

袁丽:通过“小城杯”。(注:始于2012年的“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由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主办,业界律师指导高校学生进行公益诉讼。2018年,小王和其他三名同学组队参赛,队名“诉的就是你鸭”)

比赛开始当天,参赛学生和指导律师分坐在教室两边,抽签分配,我抽到她们,她们决定用上海迪士尼乐园这个事情作为课题来申报。

极昼: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袁丽:寒假期间,小王去上海迪士尼乐园玩,她买了吃的,但去了之后,工作人员说不能带食物进去。要么立即吃掉;要么寄存,80块钱一天;再不然就扔掉。她问能不能退票?也不行。

和工作人员沟通不太愉快,小王打了消费者热线,还报了警,跟着警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再回来,还是面临这个问题。退不了票,她只能把食物处理了,进去玩了一趟。

我的印象中,小王同学是个很乖的女孩,长发、说话慢,很有条理,有主见,她觉得他们(上海迪士尼乐园)错了。

极昼:这是她起诉迪士尼的初衷?

袁丽:她说一开始比较感性,对这个事情很生气,想要有个说法。后来冷静下来,其实损失就几十块钱,但她觉得公益的性质更多,(这件事)有意义。

极昼:立案过程顺利吗?

袁丽:她们最开始不知道要诉谁,向谁去递诉状。先在网上立案平台交了相关资料,显示不受理。我让她们把纸质材料拿到立案大厅,窗口也不受理。

我们查到过案例,烟台的一个电影院禁止携带食物,顾客起诉,法院支持原告诉求、确认条款无效。我们的立案有什么问题?如果不予立案,我们要求法院给一个书面说明。

后来庭长出来了,几个学生跟庭长说了一个多小时,庭长建议我们弄清楚案由:是以侵权案由还是以服务合同案由来立案?

她们那天在法院,我和她们微信讨论、沟通,我们认为,从本质上说,翻包检查这么严格,与不许带食物进园区这个条款直接相关。最终以服务合同案由写了诉状。法院接收了材料,让我们回去等通知。

当天没有收到法院的书面文件,我估计是没戏了,没想到后来立案了,我们特别惊喜。

极昼:之前苏州有个律师起诉迪士尼,提到了翻包的问题,认为迪士尼乐园侵犯隐私权,你们的诉求里为什么没有这一条?

袁丽:我们的诉求之一“确认条款无效”是服务合同的范畴,侵犯隐私权是侵权的范畴,不是一个案由,不能放在一起。在立案的时候,是要做区分的。

极昼:除了立案,还遇到什么困难?

袁丽:取证、证明关联性。我们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同时赔偿损失46.3元。

要用什么证据来证明条款无效?比如说,有暗访视频和游客反馈,不让带食物、被翻包,体验很不好,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呈现,但对方和法院会表达疑问:别人的感受跟你的感受有什么关系?另外,翻包涉及侵犯隐私权,和我们的诉求不直接相关,只有一定的关联。

再比如,我们可以呈现一些数据,说上海迪士尼基于商业利益,设置了这样的条款售卖内部食物、去盈利。大众很能理解这个推论,但这只是推论性的,在司法逻辑思维里,不会这么去推断。

央视记者暗访上海迪士尼乐园,图源网络

2

“越是大的企业,越应该自觉优化服务”

极昼:小王的团队,具体分工是怎么样的?

袁丽:她们叫做“诉的就是你鸭”队,一共四个同学。小杨是队长,负责沟通的事情,有事我会直接跟队长联系,队长负责去通知她们;小王是原告,上庭发表观点;其他人负责准备资料、法庭演练等工作。

极昼:请还原一下4月23号的庭审?

袁丽:4月16号,开庭前一周,我跟她们说了庭审的流程、注意事项,理了一下思路。我和小王说,你充分发表意见,事实调查部分着重事实说,举证阶段针对证据说。

当天下午两点开庭,一直到五点。小王坐在庭审席,其他三个小姑娘也去了,她们不是原告,只能旁听。被告有两名律师到庭,还有四个人员旁听。

庭审的主要焦点是,我们认为上海迪士尼不允许携带食物入园这个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对方认为设置这个条款是基于安全卫生的考虑。

极昼:对方认为,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所以起诉没有意义。

袁丽:“合同履行完毕”,有一个前提:双方义务已经充分履行。小王在入园时,采取过维权措施,打过12315和12345投诉,报过警,就是说,之前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就已经提出了问题,但是你没有改正,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是否履行完毕还待斟酌。

极昼:案件被报道后,一直在引发讨论。

袁丽:大家讨论的问题我们都看了,一个是翻包的问题,一个是相关机构可否采取一些监管措施,但这些并不是我们的诉求;还有一个是迪士尼乐园的亏损问题,只能说是由于它亏损,基于商业利益,所以设置了这些条款,但也只是推断性的。

极昼:5月16号,你们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一个公益诉讼举报意见,是什么内容?

袁丽:人民检察院知道这个事情之后,主动联系到我们。根据《民诉法》55条,检察院有监督的职能,如果侵犯众多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也可以支持诉讼。

极昼:美国迪士尼总部近日说,无法回复关于上海迪士尼的问题;上海迪士尼最近说会优化运营,关于不接受调解的说法不符合事实。你怎么看待这些表态?

袁丽:美国迪士尼的说法,在情理之中。上海迪士尼的官方声明,说要改正、进一步优化,提高服务水平,我觉得是应该的,越是大的企业,越应该有这样的觉悟来做事。

他们提到,“没有不同意调解”,但目前为止,对方没有向我们给出过明确的调解方案。

极昼:9月6日,迪士尼乐园再次表态,将允许游客携带除需再行加工、保温存储及带刺激性气味的食品入园,还将优化安检流程。

袁丽:这些改动不完全符合我们预期。从法律方面,我们觉得他们没有权限限制消费者带什么食物;人工翻包的话,就结果论吧,等到这个事情实际落实了,才好定义。

起诉书,袁丽律师供图

3

“大家都会遇到这个事情,但不会想到去起诉”

极昼:你之前是否关注过上海迪士尼乐园不允许携带食物入园这个条款?

袁丽:我没去过上海迪士尼;之前在微博看到过相关讨论,觉得不合理,但没往深处想。

很多人都有过这种经历,一些人只是气愤,一些人提出不满,进一步维权要耗费很多精力,而游客的目的是游玩,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耽误,就放弃了。

小王同学是法学学生,法律意识更强,借着比赛的一个平台,将事情付诸实践。

极昼:有人以地铁安检、KTV或者酒楼禁止自带酒水饮食,来和这个案子作比较。

袁丽:餐厅、酒楼、KTV的事情,最高院答复过了,这个条款无效,拿这个比对,完全没意义;至于地铁,是机器查包,想快一点,可以直接把包打开让人看看,不会翻包,也是不一样的。

极昼:有观点认为,上海迪士尼有权制定自己的游戏规则,你可以选择不去。

袁丽:制定条款规则是法律赋予它的权利和自由,但所有的自由都是有前提的,游客进到乐园之后,(对于商品、售卖食物的)选择已经很受限了,它(上海迪士尼乐园)不能太霸道。

有这样的声音也正常,但我是作为律师,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它的条款是否违法。

极昼:这个案子引起了舆论关注,有思考过为什么吗?

袁丽:上海迪士尼乐园不让游客带食物入园、翻包检查,这样的侵权,单个游客受损的金额并不高,但涉及人数巨大,总的金额就高。

而法不责众,一旦有几个游乐园是这样,很多个游乐园都抱团这样了,游客们被迫接受这样的规定,甚至习以为常。人们看到迪士尼居然被告了,很有话题性,就很关注。

还有一个责任分散的问题,大家都会遇到这个事情,会觉得,我为什么要去起诉?责任感很低。有些人觉得没有什么结果,不如不弄。

极昼:对方说,小王是为了去参赛,才起诉的?

袁丽:这个比赛今年6月份就已经结束了,我们也没撤诉,要把诉讼进行到底,不能为小部分人的言论影响我们的判断和心情。

极昼:作为指导老师、代理律师,你觉得她们表现如何?

袁丽:特别认真。在诉讼阶段,她们反馈给我的材料很丰富;有轻重缓急之分,知道每个阶段什么事情是最重要的。她们近期在准备司法考试,所以不再接受采访,平时看书,手机都不带。

之前上了微博热搜,整个学校都知道她们四个人了,小王说手机快“炸”了。她现在准备考试,不想分心。

她们是大三学生,后面还有很长的路。从起诉的时候懵懵懂懂,到经历诉讼流程,在实战方面有了非常具体的体验。

她们觉得学习法律很有意义,有力量。法律是有可能改变一些事情的。

极昼:接下来是什么打算?会不会调解或撤诉?

袁丽:案件本月底到审限,还差一次庭审,估计近期会开庭,但还没收到传票。

上周他们的声明出来之后,我们也在尝试联系法官,要跟法院核实一下。上海迪士尼乐园是迫于压力发表声明还是真正改变、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万一我们撤诉了,又再变更怎么办。我们希望向法院问清楚,确认了细则之后再做决定。

版权声明:本文所有内容著作权归属于搜狐享有,未经搜狐书面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形式使用,另有声明除外。



后台回复"读者群", 加入更多讨论

作者简介







张楠茜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