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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批中国化工:屡屡冲破法律底线 环境管理处于空白

伏波望族 环保圈 2022-07-08

央企终于不再是生态环保工作的“法外之地”了。
去年7月,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其中第一次将央企纳入,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化工”)2家央企开展了督察。
5月11日,督察组分别向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进行了反馈。督察组表示,近年来,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在生态环保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还不够坚决,所属部分企业在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图为中央第七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长沙矿冶院氧化锰厂进行现场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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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屡冲破法律底线,漠视地方监管”



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的环保问题,首先是认识问题。
督察组指出,中国化工对生态环保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把生态环保融入企业经营发展之中。
例如,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纵容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等5家下属企业大肆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仅2018年一年,就对外销售80余万吨,硫份超标最高竟然达到985倍!
同时,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的部分下属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淡薄,多次因为环境违法问题被行政处罚。2015年以来,仅辽宁、江苏、湖南等11个省(区)就对五矿集团下属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120余次。
更为严重的是,两家央企的某些下属企业甚至屡屡冲破法律底线,漠视地方监管。
例如,五矿集团下属的中冶陕压重工设备公司、湖南有色集团公司、衡阳水口山金信铅业公司等企业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监管。
中国化工下属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6月抗拒生态环境部检查,在检查人员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仍然拒绝接受检查。
中国化工下属的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达219万元,但该企业拒不缴纳罚款,还试图让第三方环保工程公司“背锅”。
这些认识问题,导致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所属部分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还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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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总部仅有1人专职负责环境管理工作”



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的问题就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中国化工,集团总部仅有1人专职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其所属二级公司蓝星、农化、橡胶、昊华、新材料等的安全环保部直到2018年12月才成立。
2013年以来,中国化工下属企业因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高达287次,但集团公司对这些情况普遍不了解、不掌握,只是对其中上报上来的36次处罚案件进行了考核扣分。对于其他那些瞒报的,则没有组织纠正和查处。
更有甚者,就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出来的案例,中国化工也不闻不问。
2018年12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公开通报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编造虚假材料对抗督察等问题,但是,中国化工对此并没有组织调查核实,直到此次督察进驻后,才临时开展调查问责。
责任不到位,导致环保资金也迟迟无法到位。
例如,五矿集团下属的水口山公司多次向湖南有色申请环保治理资金,衡东氟化学公司向湖南有色申请17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但均未获得批准。
瑶岗仙公司生态修复工程已经获得了国家10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但由于企业配套资金长期不能到位,导致财政资金又被收回,结果生态修复项目长期无法实施。
图为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现场核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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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尚处于空白状态”



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其结果就是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不力。
针对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五矿集团虽然编制了督察整改方案,但未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也没有印发实施。
在中国化工,部分企业的环境管理尚处于空白状态。例如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生产基地,2013年以来外排废水超标34次,其中总磷最高超标297倍,厂界臭气超标3次。此次督察期间该企业异味扰民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更有甚者,还有的企业企图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
中国化工下属的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渣场问题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督察发现,该企业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的12倍。
五矿集团下属的营口中板公司,球团竖炉和132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超标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但为了骗取荣誉称号,该企业隐瞒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26次的事实,虚假填报申报材料,制造大气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的假象,竟然于2019年7月被国家有关部门纳入“绿色工厂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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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组指出,无论是五矿集团,还是中国化工,其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都非常突出。
例如,五矿集团下属的株冶集团约2万吨搬迁遗留废渣、五矿铜业1.2万吨废渣、闪星锑业6000余吨砷碱渣、水口山公司5000余吨含重金属危险废物、中冶瑞木公司1000余吨镍铁渣等,都没有得到及时处置,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对于以上问题,督察组要求,中国化工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矿集团也要督促下属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对两家企业,都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已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分别移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五矿集团党组、中国化工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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