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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之内环保处罚521次!央企为啥沦为了污染大户?

伏波望族 环保圈 2022-07-08

作品来源:环保圈

作者:伏波望族/主编


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反馈督察情况了。
去年8月30日至10月1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开展,督察对象是北京、天津、浙江3省市,中国铝业、中国建材2央企,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2个部门。
近日,这轮督察开始反馈情况,目前已经完成了对中国铝业、中国建材、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以及北京市的反馈。
与几年前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相比,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最大的区别就是增加了对央企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的督察。
目前,第二轮前两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经完成了对五矿集团、中国化工、中国铝业、中国建材4家央企的督察,从中可以总结出一些规律。
督察发现,4家央企都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环保工作推进缓慢”、“企业环境违法和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有的央企更是在2017年以来被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处罚521次,屡罚屡犯,性质恶劣。
图为2020年9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广西梧州现场检查某矿山。

01

“党委常委会极少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反馈过程中,督察组首先还是肯定了央企的部分工作。首先,各家央企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都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例如,中国铝业积极发展绿色环保产业,于2018年3月成立了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致力环保新技术的研发、集成、应用,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督察过程中,各家央企也都能够积极配合。以中国建材为例,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还约谈有关责任人8人(次),问责19人。图为2020年9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云南昆明富民县现场检查石灰石矿山。不过,央企中也普遍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例如思想认识不到位。以中国建材为例,2017年至2019年两年间,中国建材集团党委常委会都极少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以矿山资源开发为主业的央企,“祁连山事件”和“秦岭别墅事件”本是极好的借鉴案例,但集团总部从未组织集中学习中央关于两次事件通报等文件精神。对于下属企业,中国建材要求也比较宽松。集团总部每月召开的例行工作会议中,从未涉及下属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方面的情况。在并购过程中,中国建材对环保门槛的要求也比较低,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不过问、不排查、不投入,导致一些下属企业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考核方面,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处罚措施从未执行。上行下效,2019年集团总部对二级公司考核中,对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提出具体要求。到了各二级公司对三级公司的绩效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和要求更是“只字未提”。无独有偶,五矿集团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长期以来,五矿集团对下属企业考核时,环保工作仅占业绩考核权重的2.5%。2019年甚至规定,除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外,环境问题最多只能扣2分。由于五矿集团对下属企业上报的总量减排数据仅作简单审核,导致下属企业的减排工作沦为了“数字游戏”。例如,中冶公司对所属葫芦岛锌业公司从控股转为参股后,就将该公司排放的约8508吨二氧化硫当做集团公司的减排量,占2016-2018年全集团二氧化硫总减排量的95%,使得整个集团的二氧化硫减排都沦为了“数字游戏”。正是由于环境守法意识淡薄,使得些企业屡屡冲破法律底线,漠视地方监管。以中国化工下属企业——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由于环境违法违规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达219万元,但企业不但拒不缴纳罚款,还试图向第三方环保工程公司转嫁行政处罚责任。同样是中国化工下属企业,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6月还抗拒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蓝天保卫战”现场检查,在检查人员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仍然拒绝接受检查。

02

“污染治理”沦为“污染转移”思想认识不到位,直接的后果就是环保工作推进缓慢。例如,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郑州地区2020年计划修复矿山1820亩,但截至督察时仅治理了638.5亩,只完成35%,进度缓慢。在广西,中国铝业下属的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时就被指出存在越界开采等问题,但集团没有狠抓整改,导致老问题未解决,新问题又出现。在云南,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3家企业位于昆明市主城区,环境风险较大。云南省政府早在2014年就要求3家企业于2017年完成搬迁改造,但一直无实质进展。2018年再次要求其于2020年完成搬迁,但中国铝业集团推进缓慢,直至2019年10月才同意搬迁项目立项,完成时限被再次推迟到2023年底。中国建材这边,督察整改工作也是整体滞后,问题解决不力。例如,西南水泥下属曲靖天恒工业有限公司在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期间,被群众多次投诉,但污染扰民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对于成员企业上报督察整改进展的情况,西南水泥也没有核实。导致四川华蓥西南公司虽然上报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已完成,但实际矿山绿化主要工程尚未动工。在督察整改上,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五矿集团虽然编制了督察整改方案,但未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也未印发实施。根据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五矿铜业熔炼分厂“低空排放污染和废渣积存问题”本应整改到位。但到了2018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回头看”督察前夕,五矿铜业不在整改问题上想办法,而是强调要做好迎检过关预案,争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兜底”。五矿集团旗下的营口中板公司,更是隐瞒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26次的事实,虚假填报申报材料,竟然于2019年7月被国家有关部门纳入“绿色工厂公示名单”。企业《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弄虚作假中国化工方面,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公开反馈意见中,涉及中国化工所属企业6家。但是,中国化工一直没有组织推动整改工作,导致多家下属企业的“污染治理”沦为“污染转移”。例如,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清理5.9万吨电石渣并将土地恢复原貌,而是采取“污染搬家”的方式将电石渣转移至厂区内堆存,并且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在山东,2018年督察“回头看”时曾指出济南裕兴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堆存、倾倒红石膏等问题,该公司2019年7月将厂区堆存的60余万吨红石膏进行清理。但督察组随机抽查8家处置企业,就有7家没有规范储存场地,1家合同企业尚不具备处置能力,“污染治理”沦为“污染转移”。

03

4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处罚521次思想认识不到位,环保工作推进缓慢,其结果就是企业环境违法和污染问题突出。例如,2017年以来,中国建材集团下属生产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4年之内被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处罚521次,屡罚屡犯。有些企业还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荣誉。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用给矿山披上“迷彩服”的办法,营造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假象,使得下属苟家寨石灰岩矿于2020年1月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骗取社会荣誉,性质恶劣。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中,迷彩网遮盖未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区域的照片赫然在册
督察组发现,中国建材集团下属企业矿山修复治理普遍滞后:
  • 西南水泥59座在产矿山,大部分复垦复绿情况较差;

  • 永登祁连山水泥未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设置采场排水沟和边坡排水沟、截水沟,导致矿山多处大面积滑坡;

  • 中材甘肃水泥矿山近十年来从未对边坡进行实质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 三都西南水泥、中宁赛马水泥、綦江西南水泥等企业均存在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不到位的问题;

  • 澄江华荣水泥、曲靖宇恒水泥、宣峰水泥、红古祁连山水泥等企业只顾矿山资源开采、不顾矿山生态修复,矿山一关了之,拒不履行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

中国铝业对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重视不够,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环境隐患突出。例如,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03年电解铝项目环评已明确大修渣为危险废物,但直至2016年才建立管理台账。2017年至2018年,在无防渗措施情况下于厂区内填埋大修渣处置后废渣(危险废物)约1.1万吨,环境风险极大。在厂区内填埋的大修渣处置后废渣整个中国铝业集团每年的赤泥产生量高达近千万吨,但在赤泥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上工作不到位,部分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问题突出。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为例,其赤泥库2013年就出现碱液渗漏现象,重庆市及南川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要求企业彻底整改渗漏问题,但一直未妥善解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现场督察时发现,赤泥库积存5万立方米赤泥渗滤液,下游仍有2处渗漏点。企业仅通过建设临时设施将部分渗滤液回抽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治标不治本,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此外,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下属企业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五矿稀土下属的定南大华公司偷排化学需氧量超标10余倍的工业废水,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暗查发现,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仍在偷排废水。现场监测发现,雨水沟废水pH值为10.86,化学需氧量浓度96毫克/升,超过排放标准0.37倍。中国化工旗下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有3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浓度超标,其中乙烯利车间重排尾气平均浓度达2400毫克/立方米,超标高达29倍。对于以上这些问题,督察要求,各家央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失职失责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此外,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分别移交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家央企集团党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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