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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环保税还要交碳税?“减污”“降碳”能否统筹推进?
作者:伏波望族/主编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与传统环境保护政策的协调统筹亟需引起重视。
10月20日,在“2021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年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政策协同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目前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由生态环境部承担,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则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按照他个人的看法,在政策和机制协同方面“还有一些空间”。
因为,“双碳”工作与环保工作缺乏协同,会暴露很多弊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原来就有环境保护税,现在又要建立碳税制度;原来有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现在又要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原来有绿色金融,现在又要搞碳金融……如果“各唱各的调”,就会产生负效应。在他看来,应该统筹推进“减污”和“降碳”,创新减污降碳协同政策机制,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达标、达峰协同增效。▼10月20日,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在“2021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年会”上演讲。摄影:伏波望族
壹
“同一个烟囱出来的东西,
这个是吴院士测,那个是刘院士测”
“减污”和“降碳”各干各的,会产生一系列弊病。比如,要想实现碳达峰,首先就要对碳排放进行监测,而据王金南介绍,“有些部门总想把这个东西单独建一套系统,让统计部门来做”。“我个人看,真的没有必要。一方面企业受不了,同样一个烟囱出来的东西,这个是吴院士来测,那个是刘院士来测……再一个政府形象也不太好。”王金南说。
再比如电力、钢铁、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现在都是针对传统污染物的,西方专家就有点理解不了。因为按照他们的话语体系,最关注的其实是温室气体,传统污染物已经不太关注了。而中国所说的“超低排放”却连CO2的指标都没有,如果把CO2加进去,就完全是“两回事”。因此,在标准方面,应该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把现有标准重新梳理一下,特别是对于一些重点行业。法规方面也与此类似。按照王金南的想法,应该从碳达峰、碳中和的角度出发,对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重新进行一个“检讨”,看看新的目标下,还有哪些不合适的地方。总之,“减污”“降碳”协同立法,是当前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还有排污许可制度。从早期开始研究这个制度起,每次开会王金南都会建议,不要叫“排污许可证”,而要叫“排放许可证”,这样可以为后期留下空间。因为我们国家不承认CO2是污染物,将来如果要把CO2放到这个证里,再叫“排污许可证”就有问题了,相当于“自己给自己挖坑”。再有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我们国家最近几年其实都是以质量控制为主了,总量控制提得已经比较少。但是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西方国家主要看的就是总量,跟我们以前常说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完全不是一回事。“总量控制”和“质量控制”两个制度怎么衔接上?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相对来说,目前唯一一个协同比较好的制度就是“碳评”和“环评”了。早期有些部门想建立单独的碳评制度,但生态环境部迅速推进,已经在今年7月2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未来将大面积推开。▼7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
贰
“统筹推进,协同增效”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怎么办才合适?在王金南看来,应该统筹推进“减污”和“降碳”,实现达标、达峰协同增效。一方面,要创新减污降碳协同政策机制。具体包括3大方面的内容,即:协同立法、协同标准和协同经济政策。立法方面,要在环境保护法中补充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条款,并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之中,还要推动制定新的《碳中和促进法》。标准方面,在现行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中要纳入碳排放控制要求,同时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标准、可行技术指南、检测技术指南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建立移动源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排放标准体系。经济政策方面,要形成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推动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政策协调配合。还要建立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的财政补贴政策,完善绿色低碳财税优惠政策,并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与碳交易政策融合机制等。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体系。协同治理,具体也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即:协同评价考核制度、协同融合碳评环评、融合碳排污排许可、融合排放总量双控,以及协同排放监测体系。例如,在排污许可方面,可以部署落实污染物与碳排放许可制度,以许可证为管理载体,全面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放与监测标准对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双控管理要求,从而实现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同源过程管控。在监测方面,也可以选择重点行业开展CO2、CH4等温室气体监测,并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制度,完善指标体系,统筹开展全国和地方污染物、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在考核方面,则可以建立地区、重点领域/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指标体系,提出综合表征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性管理目标。同时研究协同度指标构成、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制定配套技术文件等。总之,王金南表示,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同根同源”,都来自于化石能源燃烧、交通、农业、工业等,而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协同“减污”和“降碳”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现碳达峰的根本途径,非常重要。此外,除了刚才说的政策协同,“减污”和“降碳”还应该在目标、区域、对象、措施、平台等方面进行协同。例如,目标方面,当前一个阶段,我们的空气质量达标目标就可以和碳达峰目标协同;而在未来的中长期时间内,我们追求的WHO准则值目标则可以与碳中和目标协同。总之,统筹推进、协同增效,应该是未来一段时间“减污”和“降碳”两项工作的主基调之一。版权声明:1、凡注明"来源:环保圈" 的原创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圈,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百家号等公开传播平台上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需经本平台授权,并注明"来源:环保圈"。违反上述声明者,平台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如需申请授权、商务合作请联系:021-235211713、欢迎更多思想者加入环保圈特约撰稿人队伍,申请请添加微信:maweihui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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