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南区法院
作者:黄昕如
编辑:蒋叶青
审核:卢光艳
2019年7月26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在江南区凤江路8号“人人乐”超市前广场开展打击传销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对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28名被告人钟某等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
2014年以来,钟某等25名被告人先后加入以钟某为核心的名为“商务商会运作”(又名“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传销组织。该组织以巨额回报诱使他人交纳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传销组织,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并采用“五级三晋制”进行复制和层层管理传销体系,从而使传销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2015年左右,被告人刘某等3人在传销人员的邀请下加入了名为“消费投资”的传销组织,并积极发展伞下成员。根据该传销组织“五级三晋制”的计算方式3人均达到老总级别。
法院认为
上述被告人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经济与社会秩序,2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江南区法院依法判决钟某等2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八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继续追缴上述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活动现场,江南区打传办各成员单位开展打击防范传销犯罪宣传活动,向旁听群众和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传销活动的性质和危害,号召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
来源:江南区法院
作者:黄昕如
编辑:蒋叶青
审核:卢光艳
✫ 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 快来看!4份不同年代的离婚裁判文书
投稿:gxgywx@163.com。
如果喜欢,请点一下右下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