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中院
编辑:阚媛
审核:卢光艳
上学要“找关系”
看病要“找关系”
找工作要“找关系”
甚至买房子也要“找关系”
……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
遇事“找关系”
似乎成了很多人的习惯性思维
可是!!
“找关系”
真的能办好事情吗?
向人谎称能帮忙“处理”交通事故,男子姜某因涉嫌诈骗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姜某退赔被害人薛某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害人薛某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而找到被告人姜某帮忙处理,姜某在明知没有能力处理薛某案件的情况下,仍谎称跑关系需要花钱,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多次向薛某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97880元。
所得款项部分用于购买手机送礼和请客吃饭娱乐,其余部分则被姜某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和消费。案发前,姜某已经退还了 10000元给薛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告人姜某退赔了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以上判决。
近年来,以帮忙办事为由引发的诈骗案频出,此类案件诈骗者往往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走后门帮助办成某些事,但需要支付一些“疏通费”、“车马费”等,诈骗技术不高但往往有人上当。本案的被告人姜某正是利用了被害人想走捷径的想法,诱以上钩,使之愿意投入重金,上当受骗。
法官提醒公民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实事求是,遇到困难时,通过正规的手段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方法,一味的想着“找关系”、“靠人脉”,就可能掉进骗子的陷阱。
来源:柳州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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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gxg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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