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也吃野味,为啥不出大事?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America新大淕 Author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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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生肖里除了龙,我都吃过!”他得意洋洋的面容留在我印象中。“龙,那是天物,跟它比,我吃的山珍海味都不算啥!”
那是羊年除夕过后,我和几个新留学生吃了顿年饭。从华人超市办来年货,桌上有鸡、牛、鱼和几样时蔬。跟平时比是相当丰盛了,当然跟国内比,总有不少的缺憾。
不免就聊起国内美食来。此言一出,大家不由面面相觑。有人悄悄告诉我其人背景不简单,怎么个不简单?这时第二个声音冒出来大声说:
“王局,你强!掐指一算,我只吃过半打,不如你不如你。”然后像唱歌一样念起来:
“鼠没吃过牛吃过,
“虎没吃过兔吃过,
“龙没吃过蛇吃过,
“马没吃过羊吃过,
“猴没吃过鸡吃过,
“狗没吃过猪吃过。”
那么这位王同学的家长大概是某位局座了,不如他不如他。我想起自己比第二位还多吃过一样,狗肉。而那是小学时候的事情了。
放学后我去同学家做作业。同学妈妈上中班,给她做好了晚饭预留在桌上,其中有一碗红烧狗肉。小姑娘一进门就拣一块吃起来。作业做到一半,又拣一块吃,问我说:
“你也来一块?”
狗肉,怎么说呢,有股像羊肉一样用香料盖不住的膻味。第一次吃,谈不上习惯和喜欢,只觉得特别。
寝室里另一个重庆妹子,吃火锅必点一道猪脑。有种敲烂的豆腐加脂肪的味儿,倒也入口。一次吃猪脑的时候聊起了生食猴脑,那妹子仿佛真吃过似的,描述道:
“桌子当中开个洞,猴脑对着洞口,一敲敲开脑壳,直接挖来吃。”
原来那是明末清初一道入关菜,武将们拿来显示勇猛、后成了官商饭局上的野味大菜。我一边听得汗毛直竖,一边却又聊起心水的江浙名菜醉虾。说起鲜活的淡水小河虾在唇齿间绽放的美味,当时并没觉出不妥来。
去广州是2001年的样子。记得在芳村一栋民居墙壁上看到粉刷的驴肉广告,食指大动,终究没做那尝鲜的饕餮客。当时并不知果子狸的存在,但也见识了所谓“广东人什么都吃”。
直到到了美国后,这句话换成英文媒体上“中国人什么都吃”的说法,心里才觉不是滋味,但看到玉林狗肉节的报道,我也实在是出离愤怒了:
“看看,中国人真是什么都吃!”
不仅仅因为我那时候已养过一条拉布拉多,跟老美一样爱宠心切。且说肉狗来源有一些是被毒杀的宠物狗和流浪狗,对这种逃过卫生检疫的肉,你说你还下得了口去?
美国超市来来回回牛、羊、猪那几样畜肉,固然是单调,但养殖肉的卫生安全性还是高些。(疯牛病是另外一个话题。)水产?老美不喜河鱼,虾也吃不到那一口近似太湖虾的鲜香—但醉虾选用野生的活河虾制作,寄生虫和微生物问题确实引起我注意了。
跳出原来的地域、地区饮食文化圈,很多习惯在反思。更别提1988年那场食用半生不熟野生毛蚶引爆的甲肝,留给上海人的印象太深。
如今这场肺炎潮袭来,让中国人乱吃野味的名声又向外扩散一波,身在海外的我不禁要大声喊:
“别乱吃野味了好不好我的同胞?!”
中国人乱吃野味的名声,倒不是相形于歪果仁不吃野味来说。
在北美,很多人爱吃海钓的鱼、猎杀的熊、路杀(road kill)的鹿和松鼠。你能听到说野生三文鱼确实更鲜美,也能听到说野生金枪鱼含汞量更高。官方和民间也都没有认为野生鱼总体营养价值比养殖鱼更高的说法。
你也能听说加拿大人吃了未煮熟的熊肉感染旋毛虫病,或佛罗里达人吃犰狳得麻风病。前两年美国出现“僵尸鹿”,疾控和预防中心CDC也提醒民众不要食用看起来不舒服的野鹿。
总体来说,美国人吃野味的种类相对少而谨慎。比如野生鲤鱼,泛滥成灾,不吃。野猪泛滥成灾,不吃。这就使得野味源头的感染病发相对少。而野味处理和食用限于野外或居家个别行为,地广人稀的国情,更使得零星病例很难引发瘟疫。
中国就不同,非武两疫都在人员密集的城市野味市场爆发,又经人口流动频繁的大城市扩散。这么一来,说中国人乱吃野味倒也不冤枉。
吃得多而杂,这条吃的产业链容易落到灰黑色地带。
三年前,科学家追踪到“杀死”病毒的天然宿主,是云南某处山洞内的中华菊头蝠,果子狸只是中间宿主。
也就是说,可能是云南某养殖场的果子狸通过饲料接触到蝙蝠粪便,或者野生果子狸吃下了同样具有昼伏夜出习性的蝙蝠…而最终这批染病狸被运送到全国最大食贩地的广州。
如果当年养殖场严格按寻常猪牛羊的养殖规范管理,恐怕不至于出岔子。然而不同于猪牛羊有成熟的养殖体系,果子狸(包括狗肉、鸟肉等)等特殊肉类制品的监管要么是空白,要么有漏洞。
是不是建得离野生动物栖息处太近?是不是养殖场抓了野生果子狸来充数?毕竟养猪场不可能抓野猪来充数,长期驯化过程,早就让家猪跟野猪长得很不一样。
换句话说,就算指定吃养殖狸,吃到的也未必真是。更何况中国人还贪一口野味,觉得更鲜、更补。
不单单是传统医学推崇野味。毕竟人类吃了野生动物这么多年,加之历史上大饥荒直到近现代都在中国发生,某些风土又不宜种植,野味在民间餐桌上不说为了好吃、营养,更可以说是一道充饥菜,是民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存适应。
在接近野外的乡村,要让当地人彻底断掉那一口野味,似乎不现实。
然而,城市人特意下乡为了享用一口“农家乐”、或者城里开设野味市场,后果是很容易把病毒带到人口密集处,为病毒的交叉感染、突变和跨物种传染制造机会。而富贵人为了显摆吃上一口“千金肉”,他自己吃了高温烹煮消毒的成品没事,却很可能让贩卖、采购和处理野味的人员染病,然后在民间扩散。
君子远庖厨,大概还有这一层意味。
当年第一个上报感染“杀死”的人便是一名厨师。
2003年果子狸单价突破百元,现今市价在130-200元/斤。
至于龙肉,当然是无价,只有天子配吃吧。而显摆除了龙肉啥都吃过的人,我只觉得,这种显摆除了暴露“肉食者鄙”也没更多的了。
如今好几年过去,经过一段时间的开阔眼界,这些当年的新留学生在吃野味问题上应该已有更多的认识,想必早已把这部分改变了的吃文化带回国内了吧。
留学生饭桌上大都是明理的读书人,想也不至于有多少人真心去羡慕胡吃海喝的人吧。我但愿。
(图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