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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讲堂》第十期 | 退休后还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吗?

河北人社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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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

本期我们来聊一聊退休后

有关工伤待遇的问题

  一、退休后鉴定出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职业病工伤相较于其他工伤,其特点是发现时间相对滞后,因此职工在退休或离职后发现自身患有工伤的情形时有发生。


  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若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如果工伤职工退休后,工伤复发怎么办?

  不管退休与否,经确认工伤复发需治疗的,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职工退休后还能继续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安装等待遇。


  所需费用,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四、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养老金后,还能继续领取伤残津贴吗?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需要说明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ND




往期回顾
《人社小讲堂》第八期 | 关于劳动合同,这些你要知道

《人社小讲堂》第七期 |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人社小讲堂》第六期 | 社保可以断缴吗?会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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