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民合作社
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经管干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辅导员与带头人报名优先,共计120人。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8月,培训共5天(含报到与返程各1天)。
培训地点:新疆伊犁。
具体举办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为主线,安排4次专题讲座、1次案例教学、1次研讨交流、2次现场教学。(一)专题讲座1. 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与高质量发展2. 农民合作社相关农业项目申报与绩效管理3. 农民合作社财务规范要点4. 农民合作社财务软件实操指导(二)案例教学以“如何构建农民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为主题,邀请优秀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结合自身实践讲解农民合作社如何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民合作社更好更快发展。(三)研讨交流就合作社规范提升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和互动答疑。(四)现场教学赴新疆伊犁典型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现场教学。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000元(其中2021年度“聚力强社”学员每人1000元,“兴农”会员每人1700元;2021年度农民合作社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学员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另收。上述费用统一出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培训班现场刷卡或现金支付,学员开具发票前请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识别号或信用代码。
五、报名办法
1.请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需求组织人员参加,学员也可直接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或电子邮箱报名,于开班前15日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2.培训班报到通知(含举办时间、地点、食宿费标准等)将在开班前10天发送给参训学员。3.报名人员需提前缴纳200元培训费定金,现场报到时冲减培训费。缴纳定金的方式请关注“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参见公众号上培训通知的链接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若因故不能参训则定金不予退还,所缴定金如需开具发票请于培训班开班后2周内联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4.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工作要求,14天内涉及新发疫情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的学员、14天内有新发疫情地旅居史的学员、与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学员,不得参训。涉及新发疫情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学员,由学员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见附件2),讲清学员参训理由,学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参训,并在报到时出示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绿码”。5.学员报到前,需填写《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报到时交给班主任。
六、联系方式
附件:1.培训班报名表2.关于参训情况的说明3.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2021年6月28日
第一步:填写报名
第二步:立即支付培训班定金
附红头文件
视频: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宣传片
第一步:填写报名
第二步:立即支付培训班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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