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射击摊被判刑,法律不该令人“真想不到”
当法律令人“真想不到”,并不意味着法盲太多,而可能是法律本身出问题了。法学家富勒曾提出,法律有八个内在的德性,其中之一就是不能要求人们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文/叶竹盛
近日,天津大妈赵春华在街头摆的气球射击摊,因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法院一审判刑3年半。该案曝光后,引起公众关注。记者查询发现,因摆气球射击摊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赵春华并非首例。在全国各地类似案件共有23个,其中17个案件被告人被判缓刑,3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只有3个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实刑。
从小熏陶在抗日剧、解放战争片中的中国男孩们,或多或少都对枪有一定的兴趣。在街头玩枪击气球的游戏,也是许多男孩成长经历中有趣的经历。直到步入第三个本命年的我,看到街头枪击气球摊,依然忍不住手痒痒,想上去试两把。
所以,估计很少有人会料到,街头上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气球射击摊贩,竟然也可能成为文学形象上大多穷凶极恶的非法持枪罪犯。因此,当天津的外来务工大妈,为了自力更生,每个深夜在景区摆摊,用气球射击游戏招徕客人时,却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之后,与一般公众的普通预期形成了严重的反差。
我曾给艺术学院的学生讲过法律课,我说一定意义上法律和艺术的基本思维是相悖的。好的艺术一般让人惊叹“真想不到”;而好的法律则应该给人“就该如此”的感觉。
当法律令人“真想不到”,并不意味着法盲太多,而可能是法律本身出问题了。法学家富勒曾提出,法律有八个内在的德性,其中之一就是不能要求人们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例如,法律不能要求每个人都长到2米高。这个“德性”同样也要求,不能制定在道德上、经济上或是其他方面令人非常难以接受的法律。
气球射击游戏的摊贩被判处非法持有枪支罪,并处以重刑,严重违背了人们的一般认知,实际上是对人们提出了超乎一般标准的不合理要求,因此违反了“法律不可要求人们做不可能之事”的内在德性。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需有明文规定方成立,原因便是可以提前告知理性的人们,哪些情况可能构成犯罪,以提醒人们为了避免犯罪应处之以必要的谨慎态度。
因此,当司空见惯的事情被犯罪化了,那便相当于要求人们必须异常小心谨慎才能躲开犯罪陷阱。这样的法律已经超出了对人们的一般性要求,实质上已经无法让人们好好过日子,只会导致人人自危、如履薄冰。
富勒写道,如果法律要求人们做不可能的事情,最终的结果只可能是混乱和恐惧横行。根据最善意的理解,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法初衷正是为了避免枪支泛滥导致的社会混乱和恐惧,但是当持有打气球的玩具枪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持枪罪之时,将制造出另一种更深远和难以消弭的恐惧。
□叶竹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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