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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假医院”拿“国家工程”背书,哪来的底气

2017-08-08 郑山海 新京报评论

一家在当地有着正当备案的医疗机构,居然能够公然行骗,常年无人问责,这恐怕比医院行骗本身更令人担忧。



文/郑山海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武汉某民营肝病专科医院,以虚构的国家项目和伪造的媒体报道为依托,依靠工作人员巧舌如簧的宣传,哄骗有医疗需求的患者上当受骗,最为可恶的是,患者在花费巨额费用后,往往并不能获得应有的医疗救治。花了冤枉钱不说,也耽误了病情。


虚构所谓的“863国家肝病救助工程”、篡改新闻联播的声音和图像、假冒政府公章、借省级电视台公益节目背书——“三假医院”之“假”俨然已成一套严密的体系。一家在当地有着正当备案的医疗机构,居然能够公然行骗,常年无人问责,这恐怕是比医院行骗本身更令人担忧的事情。


依法执业是如今医政管理对医疗机构最为基本的管理要求,也是一个医疗机构能够获得管理认可的最低门槛。为了保证依法执业,医疗机构必须根据自身规模,每一年或三年接受一次卫生行政部门对其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的检查、评估、审核。如果每次评估能够准确到位的话,那么报道中所谓的973干细胞分离技术、体表光波治疗这些不合情理的治疗项目,是完全可以打入非法执业范畴内的。


但是,非法的行为,在一次次监管中被视而不见,为什么?


首先,我国的医政管理缺乏专业机构的声音,由于专业上的限制,这些超范围执业乃至非法执业,在认定上,常常具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管理人员在很多时候很难驳倒那些颇具“专业”的申辩,致使每次审核的纠错能力非常有限。


其次,我国医政管理中长期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理念,管理重点在医疗机构开业前的资格审查上面,而审查过后的日常监督相对力量和经验都显得不足。


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市民将发现的问题通过12320举报之后,相关部门也只是把问题转交给当事的医疗机构,由其自己解答。这样的处置方法,当然不利于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但不这样处理,医政部门也实在没有精力来应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诸多问题。


除了监管方面的问题,违法成本低是另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实际上,这些医疗机构,为了吸引病源,在各类媒体上疯狂做广告,自然会留下各类证据,但遗憾的是,面对这样广而告之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在发现后也只是以一纸整改通知作为处理意见。稍微严重一些的也往往是万儿八千的罚款了事,导致违法医院胆子越来越大,违法方面的趋同性也日益明显。


所以,围绕着“三假医院”方面的各类违法行为虽然令人痛心,但在监管体系和处理力度方面留下的太多“绕指柔”,是这些医院敢公然拿“国家工程”背书的底气来源。


 □郑山海(医生)


编辑:梁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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